刑期覆核|董事助理示威搬铁马被囚2周 上诉庭嫌太轻改入狱7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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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公司董事助理于去年6月12日的金钟警民冲突中,把铁马搬到政府总部门口外。他在裁判法院承认非法集结罪,被判囚两周。律政司向原审裁判官申请刑期覆核,但遭拒,今(23日)向上诉庭提出覆核。上诉庭3名法官听取陈词后,改判被告入狱7个月,其中一名法官更直接指原审官的考虑是“错到无可再错”。已服刑完毕的被告,需再即时服刑。

被告庾家驹(33岁),早前承认于去年6月12日,在添华道政府总部外与他人非法集结。他于本年6月被判囚两星期,已服刑完毕。

指原审官做法错到无可再错

律政司的代表陈词时指,原审裁判官在判刑时,不应把被告与其他较暴力的示威者分割。上诉庭法官彭伟昌则指,原审裁判官的做法“错到无可再错”。

上诉庭法官听取陈词后指,认为原审裁判官判监2星期,是原则犯错和判刑过轻。上诉庭法官认为,考虑案件的严重性和被告的罪责,量刑起点应为12个月,因被告认罪,加上是次为刑期覆核和被告已服毕原本的刑期,最终改判7个月。

而上诉庭将日后颁发判辞,解释理据。

案件编号:CAAR5/2020

修例事件中主要曾覆核刑期的案件。(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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