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不展示编号违裁《人权法》 员佐级协会主席林志伟冀管方上诉

撰文: 黄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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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示威期间,警方的特别战术小队(俗称速龙小队)和防暴警员,都未有展示警员编号,记者及多名市民早前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今(19日)颁下判辞,裁定不展示警员编号的做法是违反《人权法》。
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主席林志伟表示,对判决感到失望,形容使用行动呼号是为免警员被起底。他认为,使用行动呼号是平衡公众利益的最好方法,并已接触警队管理层,希望就案件上诉。

法官周家明在判辞指,展示警员编号不会直接导致警员的真正身份曝光,而且编号有助调查警员涉警暴的投诉。判辞亦提到,明白警员担心被“起底”,但亦需要一个机制处理投诉,强调警员的担忧,不能凌驾维持相关机制的责任。

林志伟表示,对判决感到失望,称去年示威期间,不少警员都因警员编号,而被他人起底,甚至影响家人,自己亦深受其害,收到恐吓。他续称,当时为免再有前线警员被起底,于是以展示行动呼号,取代警员编号。

警察员佐级协会主席林志伟表示,已就裁决已接触警队管理层,希望就案件上诉。。(资料图片)

林志伟又认为,行动呼号较警员编号更易辨识身份,因警署警长以上职级的警员,其制服本身并无展示编号;反而行动呼号会张贴于头盔及战术背心。他表示,改用行动呼号已是最有效、最方便的方法,以平衡公众利益。他指,已就裁决已接触警队管理层,希望就案件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