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民非礼女学员判社服120小时 官引《论语》劝黄听别人批评
曾于壹传媒、《明报》及商台任职的资深传媒人兼时事评论员黄伟民,于2015年底在一个教授《易经》的课堂聚会上,向一名35岁女士摸臀及撩阴非礼,他早前被裁定三项非礼罪名全部成立,裁判官在判刑时强调非礼是严重罪行,一般判处监禁刑期,但考两名受害人只是被告的仰慕者,不存师徒关系,事件只是偶发事件,决定让被告汲取今次事的教训,好以“火凤凰”中重生,继续回馈社会,判处被告接受社会服务令120小时,并引用论语劝告被告:“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官信事件属偶发事件
裁判官在判刑时指出,被告在事件中“咸猪手”摸女事主臀部,又伸手摸私处,正如女事主说“事可忍,熟不可忍”; 但考虑被告和两名女事主不是师徙关系,她们亦没有付钱上课,反而只是被告的仰慕者,因为被告是名嘴、说话动听和教授玄学引人入胜,若他们是学生和老师关系,裁决官相信“佢只脚企系监狱内或外”,判刑的选择很少。
另外裁判官特别提及,两名女事主为人胸无成府,不会诬蔑被告,可幸被告在审讯时无对两人作人身攻击或留难二人,相信被告当日饮了酒,只是偶发的单一事件,重犯机会低,而被告对事件表示懊悔。
官提被告紧记孔子所说“六十而耳顺”
裁判官继续引用《论语》孔子的说话指,被告一生无风无浪,以达孔子所指“五十而知天命”的情况,被告现已59岁,提醒他紧记孔子所说:“六十而耳顺”,需听取别人的批评,尤其被告是一名名嘴,又教授玄学,有仰慕者,必然感到飘飘然,才因而引发本案,导致“晚节不保”,今后要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即使到了70岁虽如孔子所说可从心所欲,但都“不逾矩”。
对于裁判官引用《论语》说话作训话,被告笑着摇头不肯回应,反指因为近日教书教到声沙而感到疲倦,不肯评论会否就定罪上诉,表示要休息一下,再与家人商量。
59岁的被告黄伟民,今获结婚30年的妻子、弟弟和学生到庭支持到庭听取判刑。
辩方求情时先感谢裁决官让被告在被裁定罪后,宽大地准许被告保释外出,让被告继续教书。辩方又引述感化官在感化和社会服务令报告指,被告自小出身贫穷,须协助家人从事外快工作,但自小读书聪敏,考入一间名校中学,在大专时读新闻系,1981年毕业后担任时事评论员和传媒工作至2015年,之后从事教授论语和易经的工作。
辩方续说,被告的妻子是他初恋情人,两人婚姻生活愉快,证实被告无食烟、赌博和吸毒的坏习惯。被告在今次事件已汲取教训,上了宝贵的一课,听取裁判官建议上课教书时不会喝酒,日后会控制饮酒分量,并对事件后悔、内疚,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案情指,被告在2015年12月21日晚于文咸西街一商厦单位内,借词替女事主“批命”看她能否生育时,两度“揸”及摸她臀部,将手伸入她裙内“撩”她私处。
案件编号:ESCC 265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