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前主持人黄伟民非礼命理班女学员案 被裁定罪成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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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黄伟民被裁定三项非礼罪成。(资料图片)

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前主持兼时事评论员黄伟民,被指去年在他教授的一个命理班聚会上,与女学员讨论生育问题,要求看女学员臀部,乘机摸及捏她臀部,之后又借机摸她大腿及至私处,黄否认三项非礼罪,案件今早在东区法院裁决,黄被裁定三项非礼罪全部成立,裁判官把案押后至本月17日判刑,以候被告的社会服务令及感化报告,期间被告准保释。

被告黄伟民,59岁,被控于去年12 月21日,在他位于上环文咸东街的教室所举行的冬至聚会上,三度非礼35岁女事主。

裁判官称为被告判刑是艰难工作,因被告对社会有一定贡献,亦有一定成就,但被告心高气傲,最终晚节不保,惟法庭需就保障公众及妇女两方面取得平衡,仍不排除会判入狱,因需时考虑清楚,故先为被告索取报告。

官评被告课堂上谈洗米华事件不当

裁判官在裁决时称,认为事主及她的朋友均无理由诬告被告,又指被告是一个有学识和知名度的人,对两人具有一定吸引力,事主当晚遭被告摸臀,她或因不想破坏当时的气氛,故采容忍态度,惟她再三被非礼,最后回家与家人商讨,并即报警,亦是有力的助证。

裁判官又称他有听回证物中有关当晚课堂上的录音,期间被告提到洗光华和Mandy Lieu的事件,又问事及及她的朋友:“做二奶,杀唔杀?”裁判官不禁指这些并非课堂上应讲的话题。

女事主早前在庭上供称,被告当晚曾走近她,她形容被告满脸通红,有饮过酒,被告与她谈及生育问题,又要求批事主八字,更要事主让他观看臀部,事主称被告乘机“揸”及“摸”她臀部数下。她指被告并有摸她的手和面颊,又观察她的嘴说:“嘴唇等于阴唇”及“有性欲做爱先有细路生”等话。

事主后来站起身,被告再摸她臀部,又从她小腿开始摸至她的私处,并撩动约两秒。事主离开后,与家人商讨后报警。

辩方却指事主一方面指被告非礼,但又在堂上称想跟被告学书法,认为事主口供不可信,被告自辩时又称,他在当天课堂上提及“嘴唇等于阴唇”,只是在解释日本某相学流派。

黄曾在多间传媒机构任职

黄伟民曾于多个传媒机构任职,包括壹传媒、《明报》,后转职电台,并曾在商业电台及D100等任职。他在商台工作时,曾主持《在晴朗的一天出发》及《高谈伟论》;在D100亦曾担任时事评论节目《前因后果》及中国术数节目《周末饮冰室》等,至2013年6月离职,现报称为易经班讲师。

案件编号:ESCC 265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