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工酒醉借宿友人家 期间涉嫌强奸友人18岁姨甥女 案件开审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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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岁在厨房工作男子,出席友人晚饭后,声称要返早更,随友人夫妇返回家中借宿一宵,却涉对友人的18岁姨甥女起色心,趁友人夫妇酩酊酒醉期间,在同一室内强奸了少女。因少女哭声太大,嘈醒了友人,友人揭发事件并即报警。男子今否认一项强奸罪名,案件于高等法院开审。
39岁的被告廖志健,否认一项强奸罪名。控罪指他于2015年12月18日强奸女子X。据悉X是一名女大专生。
控方案情指出,受害人X在案发时只有18岁,她不时到她姨姨Y、姨丈Z位于天水围的家短住数天。X于案发前数天已暂住姨姨的家中,2015年12月17日跟随姨姨和姨丈外出,与他们的朋友晚膳,当晚被告亦有在现场,众人在晚膳中有喝啤酒。
事主大哭吵醒亲人揭发事件
随后X、姨姨、姨丈和被告、数名朋友再到附近酒吧继续喝酒,因被告声称要返早更,便跟随X三人一同返回天水围住所中,四人睡在客厅中,并安排姨姨和X同睡一床垫上、姨丈睡在梳化、被告睡在另一张三折床垫上,可是回家后,姨姨和姨丈便倒头大睡,只剩下被告和X在三折床垫上继续喝酒和猜拳。
不久被告伸手摸X胸部一分钟,X感到震惊,即表示要去厕所,10分钟后X再出来,准备和姨姨一同睡觉,但遭被告拉回三折床垫上,强吻她、抚摸她的胸部等,最后强奸了她,期间X有说不好、尝试推开被告但不成功。因X愈哭愈大声,两分钟后被告与X停止性交,姨姨听到哭声起床,看见被告与X同睡一床垫及用毛毯盖着下身。
被告向警方称事主同意性交
X即时穿回衣服,冲入厕所不断哭泣,并透过WhatsApp告知男友她被强奸。而姨丈亦起床,致电任警员的侄仔。被告同日被捕,但他向警方指在X同意下性交。案件明天继续。
案件编号: HCCC 17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