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被指31年前非礼女生 事主称失眠求诊 遭扯起胸围及望著胸部
七旬精神科医生被指31年前看诊时非礼一名当时16岁的女中四生,事主2年前报警,医生被控一项非礼罪。他否认指控,案件今(5日)在西九龙法院开审。事主称当年因考试压力失眠而向被告求诊,惟对方突然扯起其胸围,望住胸部。辩方质疑,事主庭上竟未有如书面供词提及被告摸她胸底,且非礼时间亦前后不一。事主其后作出解释,并否认指控情节是幻想出来。
被告林楚明(78岁)否认于1989年某日在太子道西长荣大厦某室内非礼女子X。X案发时16岁。
考试紧张而失眠
X在屏风后作供,称不记得案发日期,当年就读中四,因考试紧张而失眠,情况持续数月。她向老师透露后,老师介绍其任职精神科医生的兄长,亦即被告。
声称遭被告望胸数秒
X数日后前往被告诊所,其母原本想入房陪同应诊,但护士著她在外等候。X独自走入会诊室,坐于半卧式椅子,被告询问失眠情况,其后叫她坐在另一椅上,两人面对面而坐。被告及后指示她揭起衣服,X以为要检查心肺,遂顺应要求,惟被告突然扯高其胸围,望她胸部数秒。诊症过程中房内无其他人。
指母不懂处理付款离去
X表示当时很惊慌,不知如何反应,之后被告著她出房。X随即告诉母亲,但母亲不懂处理,付款后两人便离去。
辩方律师指书面供词称遭摸胸底
辩方资深大律师郭栋明引述书面供词,指X除了说被告拉高胸围,更称他“用双手摸我胸部底下位置,好似做检查一样”。辩方质疑她在主问时竟不提及如此重要的动作,X则称无被详细地问及相关事宜。她又解释,被告把手放在胸底下“掂”到她,她认为“摸”及“掂”是同样意思。
澄清称遭被告望胸几十秒
辩方续指,书面证供称被告非礼达“几十秒至一分钟”,但她在庭上却指被告望胸部几秒。X澄清其意思是几十秒,并补充被告望住胸部几十秒至一分钟,以及碰到底下位置数秒。X强调,被告未经同意扯高胸围已属非礼,其后再指他拉高及拉下胸围时亦触碰到乳房侧边。辩方指她所述行为均是幻想出来,X不同意。
辩方指X向老师询问心理医生姓名
X又指,她于2018年9月左右打算报警,及后找风雨兰求助,最终于同年11月报案。辩方称她有意报案时不记得被告全名,故后来联络中学老师,即被告的妹妹。辩方读出电话记录,指X向老师询问当年介绍的心理医生的姓名,然而被告并非心理医生。X回应称,不管被告是精神科或心理科医生,事实是被告有非礼她。
事主母称当时有护士陪女儿入会诊室
事主母亲Y亦有出庭作供,她称当时有护士陪女儿入会诊室,不过其书面口供则表示不记得护士有无陪同入房。Y称她只有小学学历,不清楚字眼上的分别,警方可能误解了其意思。Y又道,女儿两年前从报章得悉有类似个案成功检控,遂决定报警。
辩方在开审之初透露未能确定X曾否求诊,即使X曾是被告的病人,被告亦无非礼她。辩方会争议X的记忆有无出错。
审讯再续。
案件编号:WKCC114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