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集》编导蔡玉玲被捕 大律师何旳匡:以新闻自由提司法覆核

撰文: 梁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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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台电视节目《铿锵集》编导蔡玉玲昨日被警方拘捕,被暂控两项“为取得道路交通条例下的证明书而作出虚假陈述”罪,法政汇思成员、大律师何旳匡于港台节目《千禧年代》中说,相关条例罪成有机会判监及留案底,的确为严重,但现时《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对新闻报道有豁免,但运输署的车牌查册表格却没有“新闻用途”的选项,加上《基本法》保障香港享有新闻自由,认为有空间提出司法覆核,挑战当局的做法。

港台《铿锵集》编导、香港电台工会前主席蔡玉玲今日(3日)被警方上门拘捕,涉与报道去年7.21的专题有关。(《铿锵集》节目截图)

《铿锵集》编导蔡玉玲昨日被警方拘捕,被控两项“为取得道路交通条例下的证明书而作出虚假陈述”罪,何旳匡表示,运输处去年作出行政改动,将有关取得详细车牌登记说明书的声明中,可选项的其他改为“交通及运输的事宜有关”相信是原于去年社会事件时多个起底行动,而记者因调查报导而查册,并无有关选项,因此作出与事实不符的声明的确有犯法风险。

但他指出,有关的改动主要针对个人私稳条例,而相关《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对新闻报道有豁免,惟运输署的车牌查册表格却没有“新闻用途”的选项, 加上《基本法》保障香港享有新闻自由,认为有空间提出司法覆核,甚至可上诉至终审法院,挑战当局的做法。

另外,记协主席杨健兴于同一节目中表示,传媒查册车牌是非常常见的侦查报道方法,过往同样没有听过记者因为查册被捕,外界亦早了解到有关做法及无太大争议,因此没有想过会因此“出事”,认为事件影响整个新闻界,增加了法律风险和不明朗因素。他又说,传媒查册基于公众利益,希望找到一些有用的线索进行报道,作出真实报道,所得的资料亦没有用于非新闻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