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推警心口裁袭警罪成 称事后中风兼已添孙 提上诉被驳回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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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地盘工被指在去年9月于屯门V City外的警民冲突中推撞及脚踢警员,就两项袭警罪被判囚5周,他不服提出上诉,高等法院今(2日)开庭处理。代表地盘工的大状指,上诉人有机会只是失足推及警员心口,而且目击事件的警员与被袭警员的说法南辕北辙,目击事件的警员更在作供时“出猫”,再者上诉人已年逾六旬,案件后曾中风,重犯机会低,要求推翻定罪及判刑。高院法官潘敏琦即时驳回上诉,地盘工要即时服刑。
上诉人庄子东(65岁)被控于去年9月22日,在屯门V City外马路袭击警署警长严洁贤及警员戚健晖,他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判囚5周,但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指警作证时曾“出猫”
其代表大律师郭憬宪今陈辞指,被袭警员作供时也承认,上诉人有机会失平衡以致推到其心口。郭指上诉人有机会只是失足,而且目击事件的警员与被袭警员的说法南辕北辙,目击事件的警员更在作供时“出猫”,无法接受其诚信。
指警员使用不当武力
郭又指,控方在证明袭击控罪时,也要证明缺乏同意的元素,惟被袭警员被推心口后没即时拘捕上诉人,警员有可能认为上诉人只是失足,控方未证明警员是否不同意接触。郭称,另一被袭警员拘捕上诉人后,一度扯其衣领,箍到他的喉咙,直指该警员使用不恰当武力。
曾中风及已添孙重犯机会低
就刑期而言,郭认为上诉人已年逾六旬,在案件后中风,又已添孙,重犯机会低,本案情节有让法庭轻判的空间。
控方反驳指,被袭警员作供时曾解释上诉人并非失平衡,并指出上诉人是刻意推他的,不认同上诉人失足一说,也认为本案刑期恰当。
案件编号:HCMA8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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