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技工涉6.12推警心口至发红 事主否认认住黑衣人截查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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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12日金钟一带爆发大型反修例示威冲突,一名电器技工涉当日大力推警员心口致该处发红,因而被控袭警罪,他否认控罪,今(2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受审。辩方指,被告当时在拍摄警方滥暴的情况,有警员称要认著身穿黑衫、戴眼镜的人,于是遇袭警长才上前“截查”被告,遇袭警长否认。
被告陈栢杰,23岁,报称电器技工,被控一项袭警罪。控罪指,被告在去年6月12日,在添华道近38555号灯柱袭击执行职责的一名警长。
见4人戴口罩及手套
警长方乐文供称,当日7时半人群开始聚集,警方于是在政总外筑起防线,及后有逾百名示威者行近防线,而前排有4名男子开始戴口罩及手套,方认为他们有可能作出更激烈行为,于是他与同袍警告他们“唔好戴口罩,唔好谂住做啲过激既行为”,及后又快步上前,打算截查4人,但众人随即转身走避。
被告情绪激动推其心口
方续指,他集中追著其中一人,即本案被告,并上前抓著他肩膊,当时方表明警察身份,著被告“唔好郁”,被告却手舞足蹈欲挣脱他,又大叫:“黑警你无权。”其情绪亦显得激动,及后方以双手抓著被告双臂,被告却用双手大力推了他胸口一下,令他后退了一步,最终他与同袍制服在花槽石壆旁边,方事后发现胸口发红。
为止暴制乱继续执勤
方接受盘问时称,因为要“止暴制乱”,继续执勤,所以事后约1至2小时后才检查伤势,又称他虽然事后继续执勤,但没有再受伤,认为其伤势是由被告造成。辩方指被告当时在拍摄警方的滥暴情况,有警员称要认著身穿黑衫、戴眼镜的人,于是方才上前“截查”被告,方不同意说法。
案件编号:ESCC268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