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团体吁讨论香港前途 政府声明:不容以修法达至港独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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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多间大专院校教务会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界同盟2017”参选高教界选委,声言以反释法、开放讨论香港前途问题等作为投票原则。特区政府今就个别学生团体“港独”和修改《基本法》言论发声明,指根据《基本法》第159(4)条,《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声明表示,全国人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基本法》,规定特区政府实行的制度,以保障“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实施,而《基本法》第一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因此《基本法》任何修改均不得涉及“香港作为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这一基本方针,更不容许作为达至香港独立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