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庄酒吧聚会涉违限聚令 陈与另两人提堂 案押后至12月再讯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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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党前立法会议员陈淑庄,被指在政府本年4月颁下限制最多4人聚集的命令的情况下,涉嫌与其他人在旺角酒吧聚会,陈与香港中小企食店联盟召集人林瑞华,连同酒吧负责人被指违反“限聚令”,案件今(29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申请毋须答辩,及押后案件以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见,案件将于12月10日再讯。控方在庭上透露,事件只涉3被告,不会再涉其他人。

3名被告为:酒吧负责人陈伟才、公民党前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及香港中小企食店联盟召集人林瑞华,他们共被控以4项传票罪。陈伟才被控两项传票罪,分别是作为餐饮业负责人未有遵从食卫局局长指示,及营运受禁群组聚集进行的地方,陈淑庄及林瑞华则各被控一项参与受禁群组聚集。

控罪详情指,陈伟才在本年4月2日在旺角“HANDS”酒吧未按食卫局局长指示容许某人进入,而未有先为该人量体温及在酒吧内容许多于4人同坐一桌,并在4月3日营运“HANDS”酒吧,容许受禁群组聚集。陈淑庄及林瑞华则被控在4月3日在酒吧内参与受禁群组聚集。据了解,当时酒吧内约有十多人。

案件编号:KCS526408-526411/2020

政府因应疫情在今年3月颁下限聚令,陈淑庄被指涉期间曾违令。(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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