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模板前管工非法收取4工人佣金薪金 涉3.6万判囚9个月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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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建筑分判商前管工,从4名由他招聘的工人索取并收取非法佣金及薪金款项共约3.6万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9个月。

廉署早前起诉一名分判商前管工,涉非法收取4工人佣金及薪金,遭法庭判囚9个月。(资料图片)

被告张晓辉(60岁),梁杯板模工程有限公司(梁杯板模)前管工,早前被主任裁判官钱礼颁令须向梁杯板模归还涉案的非法佣金金额17,725元。被告早前承认6项罪名,即一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及4项代理人接受利益,均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涉讹称公司政策要退部分工资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为模板分判商梁杯板模的管工。梁杯板模于2017年5月获承判为西环一个建筑地盘进行模板工程,而被告获指派为该工程招聘工人。

被告于2017年12月为该工程招聘一名工人,日薪为1,250元。被告向该工人表示根据公司政策,对方每个工作天要退回250元给梁杯板模。该工人相信被告,并担心如不遵从会失去工作。该工人遂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间,将共逾1.4万元存入被告的个人私行户口,涉及56.5个工作天,及另外转帐4,000元至该户口。

案情透露梁杯板模从没有要求或授权被告向该工人收取薪金款项。

被告约于2018年3月指另一名工人经验不足,并向对方索取每个工作天约350元。该工人工作16日后辞职,并向被告支付约5,000元为免麻烦。

案情又透露,被告又要求另外两名工人向他支付每个工作天150元作回佣。他于2018年2月至5月期间从该两名工人收取共逾1.27万元,以使他们获梁杯板模聘用。

梁杯板模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罗铭嘉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