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两名前友邦保险经纪 涉提交假入息证明呃逾100万握手费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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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9日)落案起诉两名友邦保险前保险代理,控告他们涉嫌提交虚假入息证明,以诈骗一间保险公司向他们提供较优惠的“握手费”,总值逾100万元。
被告为60岁的刘洁儿,为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前区域经理,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她周三(2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另一宗案件的被告为李德山,55岁,为友邦保险前保险代理人,被控一项欺诈罪名,同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友邦保险为鼓励具备经验的保险代理人加盟,会在招聘时向他们提供包括“握手费”在内的多种薪酬福利。“握手费”是根据新入职者过去24个月的入息证明结单上所示的入息而计算。刘洁儿于2015年8月加盟友邦保险为区域经理,而李德山则于2014年5月加盟该公司为保险代理人。二人均为友邦保险一名区域总监的下线代理人。
被告提交多份虚假入证明
在首宗案件,控罪指刘洁儿涉嫌于2015年7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藉作欺骗向友邦保险提交多份虚假的入息证明结单,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友邦保险向她提供一个较优惠的薪酬福利方案,而导致她获得利益或友邦保险蒙受不利。友邦保险据报因而被诱使向刘洁儿发放金额较高的“握手费”,涉及额外款项逾76万元。
在第二宗案件,控罪指李德山涉嫌于2014年3月1日至5月21日期间,藉作欺骗向友邦保险提交多份虚假的入息证明结单,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友邦保险向他提供一个较优惠的薪酬福利方案,而导致他获得利益或友邦保险蒙受不利,涉及约26万元不符资格收取的“握手费”。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三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