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华伶获荐“坐正”港大法律学院院长 曾质疑推国安法中港双输
撰文: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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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悠久的港大法律学院过往经常身处政治风眼,院长一职一直未能物色合适人选。《香港01》获悉,法律学院署理院长傅华伶,获推荐为该院院长的唯一候选人,若下周二校委会通过任命,将会正式“坐正”。傅华伶曾接受传媒访问,认为实施《港区国安法》是对中国、香港“双输”,如果中央行使管辖权,更意味“两制”已亡。《香港01》正向港大查询。
傅华伶在港大任教超过20年的,2008年至2011年曾出任校内法律学系主任,现为法律学院署理院长。他出身内地,熟悉大陆刑法,专研究人权法。他于1983年代从西南政法大学取得学士学位,毕业后到加拿大进修硕士及博士。
《港区国安法》于七月实施,傅华伶曾于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港区国安法》对中国、香港均是“双输”,若“中央管辖权”一旦启动,便意味没有“两制”。他又认为,法律条文比想像中“辣”、太广泛,应有人担起责任,想办法慢慢修正。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学院教授、现为港大法律学院教授何耀明于2014年7月,接替陈文敏出任法律学院院长一职。不过,何任职逾三年后,决定于去年6月任期届满后不续任。
港大于2018年初,已成立法律学院院长遴选委员会物色新任院长,当时据悉曾推荐澳大利亚学者Simon Bronitt,及内地学者、中大前法律学院副院长凌兵为候选人,但因委员会未能就最终人选达到共识,两人均“落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