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学院院长约满不续任 校方将成立遴选委员会物色继任人
再有香港大学高层“跳船”,继港大校长马斐森将于明年1月离任,法律学院院长何耀明决定2019年中任期届满后不再续任院长,港大将成立遴选委员会物色新院长。
2014年中接替陈文敏任院长
何耀明原任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教授,专长刑事法学。他于2014年7月来港出任港大法律学院院长,接替原院长陈文敏之位。
马斐森本周四(7日)向教职员发出电邮,公布何耀明决定2019年6月任期届满后,不再续任院长,只保留法律系教授之位。校方将会成立遴选委员会公开物色新院长。委员会主席将是马斐森本人,而他离任后,将由新校长接任,其他成员包括一名校委、首席副校长、中央管理小组非教学成员,以及学院委员会主席、两名教员及一名学生。
一上任即有报道批研究表现逊中大
教资会审视八大研究表现的评审报告,在2015年初全份外泄,《文汇报》取得报告并报道陈文敏出任院长任内,港大法律学院的研究项目表现远低于中大法律学院,质疑有人“不务正业”。
何耀明事后向校友及职员发信,称评审结果并非作比较用途,而以不同院校的质素分布概览作比较,是不公平,亦不恰当;他又曾撰文反击,强调学院“毫无选择”地必须继续保障学术自由。他又指,院方尽力兼顾本地及国际为焦点的研究,明白多做前者会牺牲后者,但称“我们对取舍无悔。”
事件之后转到陈文敏身上,他获马斐森任主席的物色委员会,一致推荐出任副校长(教学人员及资源),但最终校委会内亲政府校委以人多势众否决任命,爆发学生围困校委事件。陈文敏风波也吓怕四名进入首席副校长最后遴选阶段的学者,全部自己退出,以致首副之位一直悬空,现任首副谭广亨自2015年8月“暂任”至今。
合约长达12年被指“异常优厚”
何耀明曾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任教,并于2008年及2013年到港大法律学院作访问学者,以及担任比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的顾问。港大指何有卓越的学术成就,并且是刑事法、刑事程序及宪法程序的专家。
他上任后有传媒报道,称收到匿名信指控何耀明合约“异常优厚”,有两份聘用合约,合共聘用年期达12年,比一般5年多,又将矛头直指陈文敏,指他在幕后操控。不过,事后港大发言人称,院长任命不应与教席任期混为一谈,而陈文敏亦非法律学院院长遴选委员会的成员,强调遴选过程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