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首次检控鱼档提供不洁共用毛巾 经营者最高罚款1万兼入狱
撰文: 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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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人员今日(19日)行巡查时,发现土瓜湾木厂街一间售卖鱼类的持牌新鲜粮食店,为顾客提供不洁共用毛巾,违反《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规例》)的有关规定,是食环署首次就有关情况向违例者提出检控,最高可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三个月。
据了解,涉事鱼档叫“金姐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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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检控鱼档位于土瓜湾木厂街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根据《规例》,所有经营食物业的人士,须时刻作出安排,使在业务运作中所使用或可能使用的一切物品保持清洁及不受有害物质沾染;街巿鱼档或店舖提供共用毛巾予顾客使用,可能增加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风险。
发言人称,已加强巡查辖下街市及新鲜粮食店,确保有关人士遵照《规例》相关的规定。食环署人员今日进行巡查时,发现土瓜湾木厂街一间售卖鱼类的持牌新鲜粮食店,为顾客提供不洁共用毛巾,遂向该新鲜粮食店提出检控。
袁国勇早已警惕鱼档毛巾有交叉感染风险
根据《规例》,任何人士未有按规定保持物品清洁及不受有害物质沾染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罚款一万元及监禁三个月。
发言人指出,为保障个人卫生、食物安全和保持环境卫生,食环署呼吁街巿鱼档及新鲜粮食店不要为顾客提供共用毛巾,如有需要应考虑以即弃纸巾替代;各从业员亦应劝喻顾客不要触摸海产,并尽可能协助顾客拣选海产等。署方会继续加强巡查及执法行动,确保有关人士遵照相关规例。
自从第三波疫情接连有街市爆发感染群组后,港大微生物学系讲座教授袁国勇已指出,发现不少街市鱼档会将毛巾悬挂于摊位,以供顾客在挑选鲜鱼后抹手,形成交叉感染的风险,建议鱼档改为提供一次性纸巾,并呼吁市民尽量不要直接接触街市海鲜。而《港大抗疫最前线》团队也曾走访多个街市,发现不少鱼档会将“共用毛巾”悬挂于摊位,供顾客在挑选海鲜后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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