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生藏锤及已使用催泪弹小弹头 认罪还柙候判
撰文: 吕乐谦
出版:更新:
去年11月2日民主派区议会候选人在维园举行选举集会,当日一名17岁学生涉在铜锣湾管有一个锤仔,8枚已使用的催泪弹小弹头及1枚已使用的橡胶弹弹壳,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及一项无牌管有弹药罪。被告今(19日)在东区法院认罪,案件押后至11月2日判刑,以为被告索取感化报告、社会服务令、劳教所和教导所报告。期间被告需还押监房看管。
被告17岁姓危,被指去年11月2日,在铜锣湾轩尼诗道与杜老志道一带,管有一个锤仔、8枚已使用的催泪子弹小弹头,及1枚已使用的橡胶弹弹壳。
案件编号:ESCC 66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