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湾河开枪当日 建筑工拦警助男子逃走 官判感化称应与警配合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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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1日西湾河发生交通警开枪事件,在场警员试图追捕一名指骂警员的男子时,被一名37岁建筑工人用手捉住并被轻推了一下,令该男子得以逃脱。工人早前承认一项蓄意阻差办公罪,今(19日)在东区法院被判12个月感化;被告另需缴付500元堂费。裁判官指社会大众在警方执勤时应配合,才会可保障社会安宁。
被告梁咏康(37岁,建筑工人)被控一项蓄意地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指它在西湾河文娱中心外故意阻挠警员龙家和及他的队员;梁早前已经认罪。
案情指,当日开枪事件发生后,一群人在警察封锁线外聚集,其中一名张姓男子指骂警员。警员欲上前截查张时,被告举起左手拦截警员,令张姓男逃跑,警员于是制服及拘捕被告。
案件编号:ESCC 118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