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弟恋风筒虐男案|女被告无心理或精神病 称已明性虐风险会注意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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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相差7年的姊弟恋情侣,女方涉用剪刀伤男方胸口,又用风筒灼伤男方下体至起水泡,更用辣椒油涂在伤口上。案件因男方报警而被揭发,他在庭上又透露因床事未能满足对方而多番受虐,女方早前被判定裁定4项伤人罪成。辩方今(16日)在九龙城法院引述报告指被告无精神或心理病,她现明白性虐待属高风险行为,需尊重对方意愿。暂委法官张天雁表示需时考虑,押后至下月2日判刑,在庭上听取求情时落泪的被告继续还押候判。

女被告麦凯晴(39岁),事发时任保险经纪,被控有意图伤人、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共5罪,指她于2018年5月至8月29日在跑马地一单位内5度袭击及恶意伤害32岁男事主X。她受审后被裁定4项有意图伤人罪成,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则不成立。

被告麦凯晴求情称己明白性虐风险,需尊重对方意愿。(资料图片)

被告以后会注意性虐风险

法庭早前为被告索取精神科、心理及背景报告。辩方引述报告指,被告没有患上精神或心理病,不需接受住院治疗,但建议就压力处理及风险管理能力作跟进辅导。此外,报告指被告不会对自己及他人构成危险。心理医生向被告表示,性虐待属于高风险行为,需对方明确同意,及尊重对方意愿。辩方称被告现已明白,会加以注意。

求情指施袭工具是是居家物品

辩方形容此案有如家暴案件,两人虽未结婚,但被告认定事主是真命天子,同居的两人也有结婚打算。辩方强调,被告犯案是因为在关系中感到挫折及愤怒,又指事主伤势轻微,现已痊愈,未受到永久伤害;被告没有事先准备武器伤害对方,用以施袭的风筒及剪刀都是居家物品。

被告麦凯晴向前男友X相识至施虐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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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原本月入5万

辩方又称被告承受巨大压力,指案件受传媒报道,其照片亦被上传至社交媒体。此外,原本月入5万的她今年7月遭雇主解约,为了生活及支付讼费,需沽出物业,她被定罪后,不可重操旧业或从事金融行业,盼法庭以不多于3年监禁作为量刑起点。

控方不同意事主伤势轻微,并指被告虽然无事先施准备武器,但她明知这样做会伤害到事主,不同意她毫无准备。

案件编号:DCCC119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