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弟恋虐男案|女被告出售案发单位赚138万 搬回北角半山旧居

撰文: 周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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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相差七年的姊弟恋虐男友案,女方麦凯晴四项有意图伤人罪成。事发时任职保险经纪的麦凯晴出身富裕家庭,记者翻查土地注册纪录发现,去年东窗事发后,麦凯晴已售出案发的跑马地怡丰大厦一单位,帐面获达100多万元。

案发单位位于跑马地怡丰大厦一个低层单位,该单位是麦凯晴于2015年6月以490万元购入,法庭聆讯时,主要案情都是于该单位内发生。

麦于2019年6月,即被落案起诉后,以628万元售出该单位,即持有单位四年,账面获利138万元。

▼女被告与事主X由相识至报警收场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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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家人投资物业获利数千万元

根据纪录,麦已迁回北角半山一个单位,而持有该单位的麦姓男子,相信是麦的家人,于投资物业市场颇为活跃,近20年曾进行逾十次的物业买卖,包括宝马山花园、海天峰、会景阁,账面获利逾千万元。

现年39岁的被告麦凯晴(又名麦嘉雯),事发时任保险经纪,与年龄比她小七年的男友同住。女方被指用铁櫈殴及撼男友的头埋墙,又用风筒灼伤他的下体至起水泡,更用辣椒油涂在其伤口上,男方最终报警。案情披露,两人自2018年起因性生活和置业问题屡有摩擦。

她否认有意图而伤人、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共五罪。控罪指她于2018年5月至8月29日,在跑马地一单位内五度袭击及恶意伤害男事主X。暂委法官张天雁今日(25日)裁定被告四项有意图伤人罪成,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脱。

女被告麦凯晴(橙红色袋)被控伤人及袭击等5项罪名。(李慧娜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