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冲洗发霉龟苓膏属自导自演 海天堂告前股东诽谤 索偿1.3亿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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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传媒于2013年报道海天堂职员疑冲洗发霉龟苓膏出售,海天堂称事件为前股东蔡国强自导自演,意图损害海天堂的声誉,令自己获益,于是控告他诽谤,要求索偿损失达1.3亿元,案件今(6日)于高等法院开审,海天堂一方案情指,蔡国强曾威胁海天堂创办人吴耀明,要与他合作,否则会“揿掣”。而吴耀明今供称,虽然龟苓膏没冷藏容易发霉,但他承认当年将龟苓膏由粉岭仓运至全港分店的货车没冷冻设备,而2013前发霉龟苓膏为经常发生的问题。

原告为海天堂有限公司,被告为蔡国强。

原告一方指  事件是被告自导自演

原告一方的开案陈词指,事件涉《苹果日报》在2013年9月刊登有关海天堂龟苓膏发霉的报道,内容显示有海天堂职员在店内,用海绵洗刷及冲洗发霉龟苓膏,并表示会再蒸热龟苓膏出售。

原告称,报道中的事件由被告自导自演,所谓的爆料人就是被告,他与《苹果日报》记者及员工林日红对事件知情,而林是受指使示范洗霉菌的过程。原告指,有关过程并非海天堂惯常做法,质疑苹果记者为何不再到店内就事件询问回应。

原告指,多份会议纪录显示被告曾出席内部会议,但从未提出发霉问题,质疑他曾投诉送货工人态度不佳。若真有此事,为何从未在会议提出。

指被告威胁海天堂创办人吴耀明 否则“揿掣

原告续指,被告本在海天堂中负责推广及开新铺,在报道刊出前约三个月离开海天堂,另起炉灶,而他与创办人吴耀明的电话对话显示,被告曾威胁吴要与他合作,否则会“揿掣”,摧毁海天堂的声誉。

原告强调,海天堂从未指示员工清洗发霉龟苓膏,有关事件作假,被告意图摧毁海天堂声誉,所以自导自演事件,令自己的新店获益。

被告蔡国强。(李慧娜摄)

曾与被告合作 与内地开分店

海天堂创办人吴耀明今出庭作供,并称与被告于2004年在内地合作开设部分海天堂分店,被告占三成股权,吴占七成,后来因堂姪及堂弟加入,股权有所变动,被告在2012年每月获60至70万分红。

吴又指,海天堂于2000年开始由内地惠州厂房制作龟苓膏,然后由设冷冻柜的货车运到香港位于粉岭的货仓,再每日早上送至全港各分店出售。

承认于2013前 有发霉龟苓膏

吴承认,龟苓膏没有防腐剂,若不冷藏容易发霉,惟运送龟苓膏至全港分店的货车没冷冻设施。他解释,细件装龟苓膏分为“低温”及“常温”,“常温”龟苓膏不需冷藏,而即使货车没冷冻设施,但货车内“冷气开好大”,他又称此事后已使用有冷冻柜的货车运送龟苓膏。

对于《苹果日报》有报道指,龟苓膏被放置粉岭货仓外,受到阳光照射20分钟才搬上货车,吴解释有关货物或只是回收的空盅,内里没有龟苓膏,一般而言,运货工人从冷冻库拿龟苓膏,便会立刻送上车。

被问到2013前发霉龟苓膏是否一个经常发生的问题,吴直认“无防腐剂嘅产品,喺有。”

案件编号:HCA175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