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女模受聘来港任私影模 无合法工作签证 与经理人等同判囚
日本女模石田智美及其经理人与曾参演台湾综艺节目《我爱黑涩会》的第一代“美眉”成员唐子涵,今年4月应邀来港参加私影活动,二人因未有申请工作签证而被控违反逗留条件,唐早前认罪,被判入狱两个月,石田及其经理人,今(7日)被裁定罪成,二人各被判监两个月,惟因石田早已还柙两个月,故获当庭释放。另外,雇用他们来港的香港男子,被控雇用不可受雇的人,则被判监3个月,获官准许保释外出等候上诉。
3名被告依次是日本女模石田智美(27岁)、其内地男经理人莫萌(34岁)及邀请二人来港的樊家和(47岁)。石田被裁定一项违反逗留条件罪成,莫萌则被裁定一项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违反逗留条件罪成,而樊则被裁定一项雇用不可受雇的人罪成。
审判官黄士翔裁决时指,辩方称石田在被捕后,于凌晨1时开始录口供,期间因疲倦而未能确认翻译的证供,而当天的翻译人员亦供称曾3次拍醒石田,黄官指因未能确认石田当下是否有精神能确认翻译,故使用酌情权将其证供剔除。
黄官又指,虽然辩方强调有关摄影活动只是交流,并辩称日模和经理人在活动期间,可随时离开,但黄官认为,摄影活动是预先已安排,而日模是活动的重要人物,故不可能冒险被她随时离开,而次被告亦会为日模涂上透明液体及指示日模摆姿势,故裁定三人之间是雇佣关系,有诚信责任。
案情指,今年4月1日,日本女模 ISHIDA TOMOMI(27岁,石田智美)及早前认罪的台模唐子涵,应约到沙田一间酒店,出席一场私影活动,二人当天换上性感比坚尼游衣,摆出性感姿势让十名“龙友”拍摄,活动期间遭“放蛇”的入境处人员表露身份拘捕。而Tomomi的经理人则被控协助及教唆违反逗留条件罪。而涉案“搞手”樊家和则被控非法雇用两名模特儿Tomomi及唐子涵。
放蛇职员供称,日模在个半小时一节的私影活动中,穿上性感上衣及超短热裤在床上摆弄姿势,其经理人更把透明液体涂抹在日模衫裤上,还向龙友笑言“呢啲就系经理人嘅福利嘞!”
案件编号:STCC 157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