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涩会美眉来港私影被当黑工判囚 龙友聘外模易中伏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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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参演台湾综艺节目《我爱黑涩会》的第一代“美眉”成员唐子涵,本月初应邀来港参加一个私影活动时,因未有申请工作签证而被捕,昨因违反逗留条件被判入狱两个月。事件令人关注广受“龙友”欢迎的私影会,会否涉及非法聘用海外女模情况。有Cosplay组织负责人表示,不少网友误解,以为私影只是一般拍摄活动,但其实涉及商业活动而聘用的海外模特儿,都必须向入境处申请工作签证。

《我爱黑涩会》的第一代“美眉”成员唐子涵承认违反逗留条件,被判入狱两个月。(星野优facebook 截图)

筹办Cosplay摄影会“Cosplay Galerie”的李先生称,有留意到案件引起不少网民讨论,认为不少人误以为私影会聘请海外女模来港,只涉一般摄影活动,但女模竟被判监两个月,不禁大感哗然。

唐子涵早前已认罪及判刑。(星野优facebook截图)

李称,案中女模持旅游证件,并非工作签证,若她来港从事超于旅客身份的事情,例如工作,可被控违反逗留条件罪,而聘用女模的主办机构亦很可能因聘用非法劳工而被控,刑罚比违反逗留条件更重。他不确定参加的“龙友”是否也会触犯法例,但若有“龙友”不知情的情况下而涉入事件,便会十分无辜。

李指,他们过往亦曾邀请不少日本Cosplay女模特儿来港出席活动,均有为她们申请工作签证,审批程序约需八星期,申请费并不昂贵,他们亦试过在活动时遭入境处人员到场检查女模签证。

李又指,私影活动多以“人传人”方式或在网上公开招募参加者,所以一旦遇上入境处巡查,很难辩称是朋友间的私人聚会,主办机构和女模若没有做足手续,是很难提出辩解的理由。

李续说,虽然参加的“龙友”不一定涉及刑事罪行,但其实这案亦带出其他问题,例如年轻模特儿被应邀出外工作,她们会否注意她们的经理人或主办单位会否为她们办理所需的工作签证。

唐子涵被判入狱事件引起网民讨论。(资料来源﹕星野优facebook 截图)

关键在于雇佣关系

一名执业大律师指,案中受争议的事项在于雇佣关系。若案中的女模以旅游证件来港私影,聘请她的“雇主”便与女模有雇佣关系,大有机会被控。反而由主办单位聘用的摄影师,则可能因与女模没有雇佣关系而不用被告。

32岁被告唐子涵于本月1日与日本女模Tomomi在沙田出席一场私影活动,期间遭“放蛇”的入境处人员表露身份拘捕。唐子涵及Tomomi各被控违反逗留条件,唐周三在沙田法院认罪,即时被判入狱两个月。

Tomomi和内地经理人莫萌则被控以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违反逗留条件,二人否认控罪,案件押后至5月4日再讯。

根据香港法例《入境条例》(第115章)第41条,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经定罪后,最高可判罚款港币5万元及入狱两年。协助或教唆他人违返逗留条件的控罪刑责一样。

据入境处公布的数字,2014年被检控的非法劳工共有1582人,其中1004人涉及非法工作而被检控。去年被检控的非法劳工则有1565人,其中995人因涉及非法工作而被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