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康文署吁遵守限聚令及口罩令 勿闯关闭场地 将加强执法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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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今年中秋佳节变得不一样!康文署今日(28日)呼吁,市民在中秋节假日期间到该署辖下场地时,遵守有关禁止于公众地方群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规例,亦切勿进入已关闭的康乐场地,包括公众泳滩及烧烤场地。署方于10月1日及2日亦会加派人员在相关地点巡逻,如发现违规会采取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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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四是中秋佳节,康文署呼吁市民不要煲蜡,把蜡燃烧或溶化;又或把任何液体泼洒在热蜡上,蜡烛应放置在铁罐或非易燃盛器内,以便收集蜡烛溶液,并待盛器冷却后,弃置入垃圾箱内。署方又呼吁,市民不应抛掷荧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树上,以免损坏树木和弄污场地;亦不要放孔明灯,因上述行为可令自己或他人受伤,亦可导致财物及设施损毁。
10月1日及2日在辖下场地增加人手加强巡逻
发言人表示,将于10月1日及2日在辖下场地增加人手加强巡逻,呼吁在场人士遵守有关禁止于公众地方群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规例,对违规、乱抛垃圾、煲蜡、抛掷物件到树上或放孔明灯的人士采取执法行动。
根据《游乐场地规例》,任何人不得在游乐场地内将蜡燃烧或溶化;或将任何液体洒在或泼在热蜡上;或将任何树木、灌木或植物的任何部分损坏;或放风筝、模型飞机、气球或其他器件等(包括孔明灯)。违反上述规例而被定罪的人士,最高可被罚款2千元及监禁14天。署方职员亦会向乱抛垃圾者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罚款1,500元;煲蜡、抛掷物件到树上或放孔明灯人士亦可能被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