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彦霖死因官排除死于自杀或非法被杀 陪审团裁定死因存疑
15岁女学生陈彦霖去年9月19日失踪,3日后她赤裸的尸体被发现在油塘魔鬼山对出海面漂水浮,由于尸体已腐化,警方也曾犹疑死因是否有可疑。死因庭曾传召过多名曾处理过彦霖尸体的人士,包括:警员、法医及鉴证人员等,惟因尸体已腐烂,疑团仍未能完全解开,既未能确定她是否遇溺而死,但也寻找不到她或曾遭侵犯或袭击的证据。
由3女2男组成的陪审团退庭商议约4小时,称因尸体腐化而不能确定死因,一致裁定死因存疑,同时亦裁定彦霖的死亡时间为去年9月19日晚上至翌日,死亡地点及死亡情况不详。
陪审团指因未能确定思觉失调是否直接或间接导致彦霖死亡,建议医管局检讨青少年精神科会诊跟进机制。他们亦建议卫生署法医科重新考虑矽藻测试,以协助找出死因。
陪审团除了裁定彦霖死因存疑外,同时亦裁定彦霖的死亡时间为去年9月19日晚上至翌日,死亡地点及死亡情况不详。
非首次研究后未能揭示真相
死因裁判官高伟雄总结过去12天的研讯,他表示明白本研讯带出的问题引起公众关注,但这并不是首次死因庭完成研讯后,仍未能揭示所有事情的真相。高官两度感谢陪审团,在疫情下挤在法庭内,牺牲私人及工作时间参与研讯,尽力找出真相,指这工作对香港司法制度贡献相当多,亦值得这样做。高官豁免5人未来5年不必担任陪审团。
安慰陈母彦霖心底对你好好
高官又对陈母说,他对彦霖离世感到“非常难过”,证供透露彦霖生前,最后也读到自己想读的科系,又特别提到,知道彦霖离世至今为陈母带来不愉快的事件,尤其研讯第一天,彦霖家人亦被受骚扰,但亦对陈母称:“彦霖心底对你好好。”
希望能解答公众疑虑
高官希望,这次研讯会解答公众的疑虑,并向陈母说:“还你少少公道。”高官最后祝愿彦霖一家,随时间过去,事件对他们的影响渐少,让家人回复生活,并寄愿他们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高官下令,研讯中曾呈堂的证物,除了彦霖的黑色及粉红色iPhone外,其余证物法庭存档。其中黑色iPhone归回陈母,但因粉红色iPhone未能解锁,高官指示该电话将保存在法庭一年,待警方有新的解锁技术,若成功解锁,届时高官会再审视电话内容,及要求警方进一步调查。
医管局回复表示,知悉死因庭的裁决,会详细研究和跟进建议。卫生署则指,法医服务知悉有关建议,会因应个别个案的情况及需要采用合适的方法协助判断死因,并会根据最新的科研证据不时检视相关方法。警方已知悉死因庭的裁决,并会研究法庭日后颁下的判词,以决定适当的跟进。
裁判官因应此案引起的公众关注,特意讲解裁断标准,即有无足够证据以作定论,以及是否能稳妥地让陪审团考虑相关结果。
排除死于自杀或非法被杀
他指,陪审团可作出12种裁断结果,但法庭不会给予所有选项。他续道,若要裁定死于非法被杀或者自杀,须达至毫无合理疑点,惟此案的证供未能达至此标准。案中无任何证供指彦霖受袭致死、被下药物或毒物、与人结怨,或者参加活动而招到人身威胁,故陪审团不必考虑彦霖是否非法被杀。
至于自杀,裁判官认为彦霖死前约一个月的状况与此不相符,所以陪审团亦不必考虑彦霖是否自杀。若然陪审团推断彦霖是自行下水并遇溺身亡,便应裁定死于意外;如未能确认,则是死因存疑。
陪审团就17问题作裁定
高官就彦霖的死亡的环境情况,准备了一份问卷,并就17个问题要求陪审团作出裁定,可作的选项包括:是、否(或没有)及未能确定。(详看下表)
可就防止死亡事件作出建议
高官指出,陪审团可就防止死亡事件作出建议,但彦霖死亡后所发生的事,例如警察调查的情况及细节、法医解剖方面,若陪审团就此有意见,死因庭不会阻止他们表述。但这些意见,不符合防止死亡事件,不能按《死因裁判官条例》,交予相关部门。他希望陪审团能尽量达成一致裁决,若非一致,亦接纳如三比二的大比数裁决。
案件广受关注,彦霖的母亲今天亦有到庭,警方亦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对出马路拉起封锁线,摆放数架警车,及有多名军装警及便衣警在封锁线内戒备。
失踪3日后发现尸体
陈彦霖(15岁)在去年9月19日傍晚失去联络,同月22日早上,有市民在魔鬼山对出海面钓鱼时发现全裸女尸,水警打捞尸体上岸,发现尸体上无明显伤痕,肤色较黑,连国籍也不能分辨,鉴于尸体赤裸,认为死因有可疑。
法医推断可能是溺毙
尸体随后送往殓房,法医李毓桦翌日作表面检查,翌日解剖尸体,但仍未能确定死因,推论有可能是死于溺毙。3日后,政府化验师根据指纹得知死者为失踪人口陈彦霖;化验师未有验出药物或毒物,尸体阴道无精液,亦无他人DNA。
专家未认同推断
专家身份作供的资深法医马宣立则指,看过解剖报告及相关证供,大致同意解剖报告内容,惟未能认同溺毙的推论。他坦言彦霖全裸的尸体令他非常“唔安乐”,“净系呢样嘢疑点都好大”,惟他也承认无证据显示彦霖曾遭性侵或谋杀。
警方追查回彦霖最后足迹
确认死者身份后,东区重案组再展开调查。警方曾翻看调景岭港铁站、香港知专设计学院等闭路电视后,发现彦霖失踪前的下午于校内游荡,晚上近7时步出校园,其后经都会駅商场二楼的天桥行往善明邨方向,但未有入邨,而是走近彩明街,惟该街道无装设闭路电视。警员又曾向屋苑维景湾畔、将军澳华人永远坟场、将军澳海滨公园等地点著手调查,但未有再搜到其他踪迹。
学长供称曾在港铁站见过彦霖
知专毕业生陈家俊则谓,晚上约7时20分看到疑是彦霖的女子在调景岭站A1出口的鸿福堂门口,赤脚行向B出口方向。他形容对方以水平角度四处张望,因“似揾紧人”而带恍惚,但感觉精神正常。
的士司机称曾载疑似彦霖女子
去年10月,的士司机周泰来主动向警方报告,称他在彦霖失踪当晚,曾在景岭路接载过一个打扮与彦霖相似的赤脚女子,该女子要求前往日出康城,当驶环保大道转入康城路后,在至第三期屋苑“致蓝天”后方的地盘停车场入口下车。警员到司机所述的地点查看,惟那段路并无闭路电视,警员沿海搜寻亦无果。
有陪审员指,康城有一青协日出中心,疑为彦霖遗下的戒大麻小册子正是该中心制作。警方因应陪审员的疑问前往青协调查,得悉彦霖并非青协会员,青协亦无有关彦霖的记录。
精神状况亦引起关注
除了行踪,彦霖的精神状况亦是研讯的一大重点。庭上透露,彦霖来自破碎家庭,3岁起交由外公照顾,她升中后开始不愿上学,之后多次出入女童院。去年8月10日,她与家人吵架后又再离家出走,数日后在大屿山踢女警被捕,之后再被送入女童院。这次事件中,曾与她接触过的人,包括其母亲、笔友、笔友的父亲,以至社工,都察觉彦霖情绪与平日不同,她又多次提及听到声音。她在女童院期间,亦曾被送到屯门医院及见精神科医生,惟当时医生认为她并非思觉失调。
专家疑彦霖曾现思觉失调症状
精神科医生何美怡为本案作专家证人,她事后与彦霖的亲友、社工等倾谈,又参考相关的医疗报告、闭路电视、证人供词等,认为彦霖生前除了有对立反抗症,亦有操行障碍,似有幻听。她又透露彦霖父亲患有分裂情感性障碍,即某种思觉失调。并认为彦霖去年8月的种种情况,似是首次出现思觉失调的症状。
案件编号:CCDI-870/2019(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