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称玩手机时疑遭父摸胸 辩方指其父只为她按摩 并无性侵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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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餐饮业的中年男子,涉在10岁女儿在玩手机时捏其胸部20至30下,女儿称觉父的行为“作呕”,事后向社工透露事件。其父因而被控非礼罪,他今(26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否认指控受审。辩方盘问透过视像系统作供的女事主时指出,当晚被告替女儿按摩,但从没侵犯她,认为女事主混淆了事件,女事主表示“唔知”。
现年约50岁的被告,被控在2019年9月28日在深水埗一单位内非礼女童X,事发时X只有10岁。X今天透过视像系统作供。
案发时母在睡觉姊在房间
控方在庭上播放女童X的录影会面片段,X称事发当晚,她与父亲单独在客厅,母亲正在睡觉,而胞姊在房间内。X坐在椅子玩手机时,被告突然伸手穿过她腋下,隔著衣服捏她的胸部20至30下。
X称,因怕遭被告责骂,所以没作声,但她对被告行为感到“想呕”,后来将事件告知社工。
事主曾冒母亲签名
辩方在盘问时指出,X曾对母亲“讲大话”,包括倒泻水在床上后声称“唔知”,向母亲谎称去补习社,但事实上却是出外玩耍,X承认曾发生有关事件。X也承认自己曾冒签母亲签名,超额使用手机流量,致手机月费达800至1000元。
指事主混淆了按摩
辩方也指出,当晚被告曾替X按摩,侵犯事件从没发生,X有机会混淆了事件,X表示“唔知”。辩方亦指,X怕其他人不相信她,所以没在录影会面提及按摩事件及当晚其胞姊曾在家中“走来走去”,X亦回答不知道。
聆讯明续。
案件编号:KCCC97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