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长涉在小巴胸袭少女 事主称在“钓鱼” 觉遭人摸胸侧数次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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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休班男警长涉在小巴胸袭前排的17岁少女,他否认一项非礼罪,案件今(21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事主X在屏风后供称,当时她头正挨著窗边铁通睡觉,期间感觉到有人摸她胸侧两至三次。X称曾与被告对视,他企图下车遭X父亲阻止及报警。辩方质疑X当时是熟睡而非打瞌睡,不肯定是否有人摸她,惟X称自己当时是“钓鱼”,期间有醒过。X一度情绪激动,裁判官需要休庭让她平复心情。
被告林忠榕,54岁,否认于今年5月3日在驶经荃湾青山公路的小巴上,非礼女事主X。
事主称觉被摸胸侧3次
X在屏风后作供称,当晚她与家人在佐敦区用餐后乘搭小巴返屯门,X乘搭单人位的第一个,父母坐于她旁的双人位,被告则坐于X的后方单人位。X在车上打瞌睡,头挨著窗边的铁通,期间感觉到有人摸她胸侧两至三次。X向后望并与被告对视一秒后,被告随即合上眼。
听到被告曾表示饮醉酒
X向旁边的父亲投诉,X父即质问被告:“做咩摸我个女。”被告不断否认及企图下车,遭X父亲阻止及报警,X称听到被告曾表示饮醉酒。
辩方质疑X是熟睡而非打瞌睡,证供与庭上作供有出入。X承认在录口供时只提及自己“睡著”,庭上强调自己当时是“钓鱼”,断断续续地睡,期间有醒过。其衫袖首次遭触碰,她以为是风吹起,其后感受到是人手,才确认遭非礼。X期间一度情绪激动,裁判官让她休息平复心情。
案件编号:WKCC293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