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男生认插伞入火堆 求情指母中风需照顾 望轻判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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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铁太子站“831”事件半周年晚上,大批市民往该处聚集,期间有人纵火。一名男学生涉将雨伞放进火堆中的垃圾桶,因而被控纵火罪。他今(26日)承认纵火罪,其代表律师求情指,被告因对政府失望,而一时冲动犯案,又指其母若半年前中风,被告要照顾母亲起居,压力亦较一般中学生大,望可判非监禁式刑罚。裁判官先为他索取社会服务令、感化、劳教中心、教导所等报告再判刑,案件押后至9月16日,期间他要还押。
被告庄通才(18岁)被控于2020年3月1日在旺角花园街及鼓油街交界用火摧毁垃圾桶。
被督察目睹将伞插入火堆
案情指,本年2月29日旺角警署外有大批人士聚集,期间有人纵火及堵路。反黑组警员当晚在旺角进行巡逻,其中有一名督察目击被告将雨伞插进一个在火堆中的垃圾桶,后来他截停及拘捕被告,当时已是凌晨时分。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当时将雨伞放进垃圾桶为加强火势,但没意图燃烧其他物品。
对政府失望一时冲动
辩方求情指,被告品学兼优,母亲半年前中风,他要负责照顾母亲的起居,比一般中学生承受更大压力。辩方又表示,被告当时只是随手拾起一把破烂的雨伞放入火堆,雨伞非助燃物,事件中没人受伤,他只因对政府失望而一时冲动犯案,现已感到后悔,望可判非监禁式刑罚。
案件编号:KCCC33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