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七旬商人 涉串谋报细物业成交价50万元 欺诈少付印花税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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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25日)落案起诉一名物业买家,控告他涉嫌与一名业主及一名地产代理串谋将物业成交价少报50万元,欺诈税务局向他征收较低金额的印花税,少付4.5万元税款。被告将于明日(27日)在屯门裁判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昨日(25日)落案起诉一名物业买家,控告他涉嫌与一名业主及一名地产代理串谋将物业成交价少报50万元,欺诈税务局向他征收较低金额的印花税。(资料图片)

被告陈仲豪(75岁),报称商人,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名,违反普通法。

涉嫌与业主及物业代理串谋欺诈税务局

被告于2016年9月视察一个位于元朗的物业,以约280万元放售。被告有意购入该物业,并吩咐负责安排该次视察的物业代理与业主议价。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6年9月3日至11月30日期间,与上述业主及物业代理一同串谋欺诈税务局,不诚实地向该局讹称上述物业的售价为200万元,但实际售价却是250万元,从而诱使税务局征收较低的从价印花税。

如税务局接纳物业售价为200万元,物业买家会因此而少付4.5万元的从价印花税。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税务局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