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荡妇游行”批性侵受害人无保障 过来人质疑警方处理不力
今年接连发生引起争议的性侵案,包括“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涉性侵智障女院友案获撤控,以及酒吧老板涉迷奸女客人判社会服务令等,关注性暴力的“香港荡妇游行”亦以此为主题,直斥香港司法制度未足以保障性暴力受害者,尤其是智障人士。有游行人士更指,曾在港铁遭人非礼,但报案只换来警方一句“帮唔到你”。有退休警官则指,风化案尤其是隔著衣服触碰的案件,讲求人证,故受害人最好及早求助,以便破案。
近100人在中环遮打花园出发,经高等法院游行至兰桂坊,部分人贯彻“荡妇游行”过去特色,以性感打扮,提倡纠正外界认为“女性衣著性感,遭性侵就是咎由自取”的错误观念。今年游行特别关注“康桥之家”案及酒吧老板涉迷奸女客户获判社会服务令等事件,不少人高呼“康桥淫棍众城怒,智障女孩诉何路?”。游行发起人邓美晶批评,“康桥之家”案反眏香港司法制度不能保障性侵受害者,尤其智障人士,要求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
游行人士称曾被非礼 但警不了了之
游行人士中,也有人曾是受害人。从事市场推广的Carman称,10年前在港铁车厢疑被1名男士以下体顶着其下身,于金钟站下车后,即向港铁职员投诉,但该男子正前往另一列车,职员未能追上,只拾到其遗下的钥匙。她其后带钥匙到警署报案,但警员一轮询问,包括“你feel到(涉事男士下体)冻定热”等后,仅称“帮唔到你”。Carman坦言事件至今仍令她气愤,“警方点解帮唔到我?”,故希望藉游行唤起社会关注。
30多前智障姊被性侵 伤痛至今未磨灭
有游行人士也道出,类似今次“康桥之家”案,早在30多年前已曾发生。郭小姐称其姊是中度智障人士,30多年前,当时20多岁的姐姐在庇护工场工作后,至凌晨后才归家,家人感奇怪下,陪同她报警,警方其后告知姐姐被人性侵数次,但最终未能拘捕任何人。祸不单行,10多年后,其姊转往另一工场,也曾投诉“有男人在女厕摸佢下体”,但怎料该社工极力向家属否认,令郭小姐慨叹,机构注重形象甚于智障者权益,而不止姐姐受害,一家人至今也感伤痛未磨灭。
退休高级警司何明新指,色情案件应及早投诉,坦言不少案件发生时,以免证据流失。对于非礼案,他指由于调查时,警方也会担心是误会,“尤其是轻微、隔著衣服的触碰,更难有有效物证。”因此他指若受害人能在案发时已扬声,有其他途人注意,便更有助警方了解及破案。他又指警方现时会派员乔装巡查,加强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