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涉危险驾驶兼藏毒被控 开审前揭证物袋不翼而飞 案押后明讯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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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林锦公路两年前发生警员开枪事件,一名警长疑追截偷车贼时开了一枪,击中二人用作逃走的私家车,二人后来落网。他们被控偷窃、危险驾驶、管有危险药物等8罪。案件原定今(17日)开审,惟开审前控方透露曾用作载涉案冰毒的两个证物袋,在调查期间不翼而飞。辩方表示要了解事件详情,并打算与控方就控罪进行商讨,控方也称需时考虑是否继续提告,案件押后至明日再续。
两被告涉藏冰毒
两名被告:温运权(38岁)及吴志伟(48岁)。温被控于2018年8月14日在粉岭名都外偷窃一部轻型货车、一个银包、一张身份证等属于另一人的财产。他另被控在8月24日处理赃物即铜喉及铜线,并于8月30日危险驾驶一辆轻型货车及管有0.09克冰毒。
吴则被控于2018年8月30日未获授权下取用私家车,并以私家车接载温,而意图妨碍拘捕温,又危险驾驶该私家车,兼在该年9月20日在粉岭芴村一单位管有6.31克冰毒。
用载证物的证物袋遗失
控方今早开庭时向法庭表示,用作装载涉案毒品的可再封塑胶袋,在警方调查期间不翼而飞,控方要联络相关警员,以要求他报告事件相关资料。据悉,遗失了的证物袋,原本装著涉案的毒品,后来毒品拿往化验,该两袋在期间不知所踪,袋内的证物则因当时已被取出,故仍然保存著。
控方又称,以他们了解,温本打算承认该管有毒品的罪行,而吴则不认罪。由于触碰过该两个证物袋的警员达19人,如控方决定继续提告,或要传召额外的警员上庭作供。
辩方律师称要商讨对策
吴的代表律师指,他需要先了解失窃证物袋的时间及过程,考虑是否会就此与控方进行协商,以其他方式处理控罪;温的代表律师也表示需时与控方作相关商讨;控方亦表示需时索取进一步意见以决定是否继续提告,双方于是要求押后案件至明日再续。
案件编号:DCCC 36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