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开枪】险死员工勇武飞车追贼 贼人急弃冰壶 两同党接走
今(30日)下午1时30分,大埔林锦公路发生警员开枪案,粉面厂员工龟仔,驾车送货期间于粉岭中心发现本月中公司一辆失车,欲上前查看时,偷车贼开车逃走,原来龟仔月中也曾见到这失车,但追车时差点被贼人撞死。这一回,龟仔无畏无惧,驾车在公路追逐贼人所驾失车,双方展开追逐战。两车前后驶至大埔林锦公路交汇处时发生踫撞,偷车贼弃车逃亡,登上一辆前来接应、车上另有两同党的灰色宝马房车,此时,警方冲锋队接报赶至,警员下车追截时,宝马车上疑犯开车撞警,一名警长开枪一响阻吓。贼人高速绝尘逃去,警方在现场检获冰壶。
涉案宝马车车身有弹痕 警检冰壶毒品
案发后,警方在新界北区展开捷进行动,警员配备长枪、身穿避弹衣在各主要道路设置路障截查涉案宝马房车及车上3名在逃疑匪,惟没有发现。至下午4时许,警方接获报告后,于广福邨发现涉案宝马房车,消息指一名休班通讯员途经上址时,发现宝马边柱有弹孔,于是报警。警方在车身发现疑似弹痕,相信被开枪警长击中,事后在车厢内检获少量毒品。警方表示:初步调查显示,警长是在合乎规定下开枪。
油站首次撞失车 追车“差一呎就撞死”
被偷车的粉面厂老板黄先生指,该辆客货车于本月14日被偷走,原作私人用途而非送货用,当车辆不足时才会动用该车送货。他指,本月14日至今,员工已第二次发现该辆失车行踪,第一次员工龟仔于油站撞见时,当时偷车贼逃走倒驶时,差点撞死龟仔。黄老板又指,当时龟仔试图截停该辆失车,失车其后退尾冲出去,当时“差一呎就撞死”。
失车冲向回旋处 司机扔冰壶外逃
今天龟仔驾驶另一部客货车送货时,泊于早前被偷客货车的相同位置,岂料再遇被偷的van,他一边打电话给黄老板通报事情,一边报警,黄老板曾叫龟仔不要追。然而,偷车贼疑知道“好事”被龟仔发现,于是开车离开,两车在公路展开追逐,途中新界北冲锋队加入。其后失车驶至林锦公路交汇处时,两车发生踫撞,偷车贼的车被闸上草坪,车内的贼人并立即将车内的冰壶扔出草地,其后疑犯下车狂奔,跳上接应的宝马,黄老板指,当时宝马车有两同党。
宝马麻笏村登记地址 未有发现
警方其后到宝马车主上水麻笏村登记地址,惟未有发现车主。
警方:警长感生命受威胁开枪 合乎规定
新界北总区刑事总部女警司陈依萍指,警方于8月14日接获一宗失车案件,报案人指其轻型货车于粉岭被人偷去。及后报案人今日于粉岭再发现该辆失车时,于是驾车跟踪失车同时报警,其后冲锋队亦到场协助,报案人于林锦回旋处与失车碰撞,驾驶失车的司机其后跳上接应车。冲锋车到场后,警员纷纷下车追截疑人,然而该辆接应车高速企图撞向一名警长,警长顾及本身及同袍安全下,警告无效及别无选择下向涉案车辆开枪,接应车其后向大埔方向逃去。
警方指,该名警长在感到生命受威胁情况下开枪,别无选择下向目标开枪,合乎警方规定下使用武力,指其开枪行为合法,而警方亦会就每一件开枪事件进行调查。
另外,警方于失车内检获小量疑似冰毒,又相信接应车内还有两人。现时接应车已于广福邨寻回,并于该辆宝马接应车乘客门框位置发现子弹孔,警方指该辆接应车并非报失车辆,暂时仍在寻找相关人士,包括三名疑人,现时亦仍未找到子弹壳,警方会循向方面进行调查。
报案人受轻伤送院治理,开枪警长亦感不适送院。现时案件已交由新界北总区重案组第三队进行调查。
《警察通例》使用枪械指引:保护任何人生命免受威胁
《香港01》翻查《警察通例》,其中第29章“武力与枪械的使用”中列明:
警务人员可在下述情况使用枪械:
(a) 保护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胁或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或
(b) 执行拘捕有理由相信刚犯了严重暴力罪行及在犯该等罪行后企图逃避逮捕的疑犯;或
(c) 平息骚动或暴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