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园前总监家中偷拍年幼女童如厕 称属意外不被接纳 判囚3月
幼稚园前总监涉在其家中洗手间装偷拍镜头,并疑拍下多名访客的如厕情况,惟后来载有片段的USB“手指”落入警方手中,并发现片段内包括一段女童如厕的片段。总监因而被控制作儿童色情物品,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今(13日)在九龙城法院判刑,被告求情称意外地拍下女童私处,裁判官黄国辉拒绝信纳,更指被告与女童有亲戚关系,案件涉违反诚信,判被告入狱3个月,但准他以2万元保释等候上诉,被告期间不得离港。
被告马祖尧(38岁)被裁定于2014年至2018年的某天,在油麻地某单位内制作儿童色情物品,即一段拍到其年幼女亲友小便时露出私处的影片。
事主父亲指被告品格良好
辩方求情时呈上事主父亲及被告父母撰写的求情信,事主父亲指被告品格良好,乐于助人,相信他会改过自新。辩方又指被告由受查至重新被起诉历时近一年,承受巨大压力;罪成后还柙了14天,受到深刻教训。
斥被告装镜头已料会拍到用厕情况
惟裁判官指被告在住所的厕所装设镜头,已料到会拍到所有人使用厕所的情况,又拒绝信纳事主是意外地被拍下。同时亦认为控方两次落案起诉所花的调查时间合理,未有构成延误。
下令没收未能开启的硬碟
控方向法庭申请被告完成上诉程序后,充公检取的电子装置。辩方称装置没有呈堂,且其中两件物品经鉴证后确认无藏有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反对没收该两物。法庭最终把该两物归还被告,只没收未能开启的硬碟。控方透露会再联络报案人。
3女子供称上被告家被偷拍
3名被偷拍的女子早前被传召作供,以证影片的真确性及呈堂性。她们透露曾因不同理由被获邀上被告家,包括上被告家开会,或打完羽毛球后到被告住所换衫洗澡,她们亦曾在偷拍片段内认出自己。
因协和小学泄试题案而一度获释
被告2018年年尾被捕,翌年4月终审法院就协和小学教师泄试题案,裁定用自己手机偷拍不能控以不诚实取用电脑罪,故亦不能用以大部份的偷拍案件。此外,被告在偷拍的地点是他的家,并非公众场所,故亦不能采用常用以控告偷拍的罪名,如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等罪名提控。控方遂于同年5月无条件释放被告,但3个月后再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罪对被告提出检控,并指被告制作有关受害女童的色情片段。被告经审后被裁定罪成。
案件编号:KCCC262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