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男司机拒下车受查兼开车逃走 认拒捕等罪还柙候判
撰文: 周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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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4日的将军澳游行,当晚有示威者堵塞将军澳隧道一带的行车线。37岁男司机停车于宝林北路的回旋处时被警方截查,但他拒绝下车,其时警长伸手入其车内,欲关掉引擎,男司机即开车逃走。他被控不小心驾驶及抗拒警务人员两项罪名,今于观塘裁判法院认罪。辩方称男司机的妻子于事发当晚,因丈夫被捕此事而流产,望法庭判社会服务令,但裁判官称考虑即时监禁,并下令还押至本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报告等。
两项控罪指称,被告陈伟杰于去年8月4日,在将军澳宝琳北路与宝顺路交界回旋处,在道路上不小心驾驶车辆登记号码PB677的私家车;及同日在将军澳宝峰路抗拒执行职责的警长53457、高级警员52849及警员15979。
妻子因此事流产
辩方求情称,被告原为职业司机,因疫情而转职电脑店舖经理,是家中经济支柱。去年案发后被告被捕,其妻子因此事而流产。辩方望法庭考虑判以社服令,但主任裁判官徐绮薇指,本案情节严重,被告明显知道有警员趋近调查,但仍有意加速驶车逃离现场;被截停搜查时,更前后激烈反抗3名警察,将考虑判以即时监禁,但仍先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及背景报告。
警员曾打手势著被告离开
案情指,案发当晚一名高级警员在警车上巡逻,发现被告停车在宝林北路回旋处,高级警员打手势着被告离开,但被告稍稍驶前后又折返,警员感到可疑,遂与警长同袍下车调查。
警长伸手入车被告加速驶走
其时被告的车窗敞开,且对警员的发问一概没反应,警长于是从车窗伸手入被告车内,欲关掉引擎。被告突然加速驶走,司机门撞伤警长的手肘。其后,警员从后驶车追截被告,被告被带上行人路截查,其间大叫及摇摆手臂,欲挣扎逃走。
案件编号:KTCC1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