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欲诱智障女性交 女方坚决夹腿反抗 被告事败认企强囚4年
兼职保安发现女友人一名Facebook朋友外貌娟好,便以女性身份与该女子接触,更大问对方的性经验及相约对方行街,惟该女子是一名轻度智障人士,她应约后才知是保安,该保安并即把她带到宾馆及要她付租房150元,之后试图在房内强奸她,惟女子认为性交及情侣及夫妇才能做的事,一直夹紧双腿反抗,保安终未能成事。女子事后回庇护工场大哭揭发事件。保安今(23日)在高等法院承认企图强奸罪,被判入狱4年。
被告有边缘性人格
被告李家骐(30岁)承认于去年5月13日在铜锣湾一宾馆企图强奸X。
被告求情指,被告自小有听力问题,并患有过度活跃症及有边缘性人格,被告对事主表达歉意,事件所涉的暴力程度较低,未有令事主受严重伤害。
官指事件令X难再信人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行为亦令X感到痛楚,当X反抗及称会报警后,被告仍然继续侵犯行为,而且被告扮作曾姓女子,诱事主见面,事件涉预谋,被告期间也没使用避孕措施,种种情况构成加刑因素,再者,由于事主为轻度智障人士,她应付压力的能力较差,事件令她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并令她没安全感,难以再信他人。
回庇护工场大哭揭发事件
案情指,女事主X为轻度智障人士,并在庇护工场工作,她于去年5月14日在工场工作时突然大哭,在社工查问下,她透露遭被告企图强奸,事件报警处理。
事主曾收手淫片段
X在录影会面下透露,她透过一个WhatsApp群组认识一名曾姓女子,但二人未曾见面。去年5月12日,曾透过Facebook问X有没有性经验及想不想进行性交,又发送一条手淫的片段予X,X觉得该片段恶心,并对曾起疑。
被告现身并要事主付租房钱
曾后来约X于翌日到铜锣湾逛街,而X答允,不过当时应约的却是被告,被告当时声称是应曾的要求来找X。被告及后带X到宾馆,并叫X支付150元房租,X因感到害怕,于是照做。
反抗并夹紧双腿
被告在房内脱下X的衣服,又拉下X的裤子,X知道只有情侣或已婚夫妇才可以进行性交,于是反抗并夹紧双腿,但被告仍压在X身上,X形容被告粗鲁,并令她感到痛楚。
被告用喷剂喷下体
被告接著又拿出一瓶红色的透明喷剂,并喷洒在自己的下体,他再强吻X,X明表不愿意,若被告继续的话,她会报警,但被告继续,并再吻X胸部,用手指插进X私处,用其下体触碰X的私处,亦尝试插入,但终不成功,被告放开后,曾致电某人,并说“你朋友唔肯做”,被告及后趁X去洗手间时,逃离现场。
认借朋友帐户约X
被告在4日后被捕,他在警诫下指,他借用朋友的Facebook帐户,并在朋友的帐户中发现X,认为X外表漂亮及吸引,于是约X出来,打算与她性交,他承认曾企图强奸X,但因为X反抗,所以无法成事。
案件编号:HCCC2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