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呃公屋单位及出租被控欺诈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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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家四口,控告他们涉嫌欺诈,父母没有向房屋署缴付地价而出租一个公屋单位,而其子女则以欺骗手段取得另一个公屋单位。四名被告今日(星期六)在裁判法院应讯。
被控夫妇林敏华(六十岁)、许惠想(五十三岁),涉嫌串通一名租客向房屋署隐瞒已将公屋出租,意图诈骗及误导房署职员,令房署没有追讨地价,而他们应缴付的地价据报由约70万元至190万元不等。被控夫妇在粉岭裁判法院应讯, 案件押后至本年11月14日答辩。
而被控两兄妹林伟聪(三十二岁)及林佩贤(二十九岁),向房署虚报表示与外祖母在秀茂坪南邨一个公屋单位同住,隐瞒外祖母其实在明爱冯黄凤亭安老院居住,借此经“家有长者优先配屋计划”取得巿区公屋单位,而在入住后也没有履行与外祖母同住,并照顾外祖母的承诺。被控兄妹在观塘裁判法院应讯,案件押后至本年11月21日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