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区诺轩袭警免坐监 律政司向上诉庭求覆核刑期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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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被指于去年7月在旺角警民冲突中用“大声公”袭击警司及敲击警员盾牌,受审后被裁定两项袭警罪罪成,被判社会服务令140小时。律政司早前提出刑期覆核,冀改判监禁,但被裁判官驳回。律政司昨(13日)表示取得申请覆核刑罚许可,并已于上周四正式向上诉庭申请覆核刑罚。

区诺轩被裁定于去年7月8日凌晨在油麻地弥敦道与登打士街及咸美顿街交界袭击警员关志豪,并于弥敦道与咸美顿街交界袭击传媒关系组警司高振邦,即警察公共关系科4点记者会的主持人高振邦。

区诺轩被两项袭警罪罪成,被判社会服务令140小时;图为区早前上庭应讯。
警司高振邦。

除了区诺轩袭警案,律政司亦就一宗去年万圣节晚的中环非法集结案向上诉庭申请覆核刑罚。该案被告为钟嘉豪,他承认于去年10月31日在中环摆花街 11 至 13 号外参与非法集结,上月被判社会服务令120小时。

案件编号:KCCC2558、ESCC246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