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性侵案】社署首“钉牌” 康桥之家79院友受影响

撰文: 余秋婷 劳显亮 罗嘉凝 黎梓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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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残疾人士院舍“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涉与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律政司撤销起诉,事件愈闹愈大。
社会福利署今日向康桥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发信,拟撤销其辖下的残疾人士院舍“康桥之家”豁免证明书,并即时为79名院友设立咨询站。记者到“康桥之家”查询,但院方重门深锁,不愿作出回应。
立法会议员张超雄表示欢迎,又指这是《残疾人士院舍条例》于2011年11月生效后,社署首次对残疾人士院舍作出“钉牌”行动,“希望社署唔系风头火势,先处问题,而系认真检讨整过牌照制度”。

社署对康桥之家启动钉牌程序。(余睿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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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早前多次指出,自己并无与女事主性交,认为公众对他未审先判。(资料图片)

邵家臻责社署太迟介入

立法会社福界议员邵家臻认为署方太迟介入,他指院舍早前发生过度活跃症少年堕楼毙命事件后,署方早应介入调查,了解院舍管理不善的问题。他又指今次事件与市民、传媒及立法会议员密切关注有关,认为撤牌只是起点,是处理事件的第一步,终点是要修例,以确保私院的质素。

华员会社会工作主任职系分会主席梁建雄认为,社署只为平息群怒,对署方有意撤销牌照表示理解,不过他认为长远而言,署方应该增加牌照的透明度,让公众查阅署方巡查的考核表现,才能提升私院的质素,让使服务用者受惠,否则个别院舍“钉牌”,院友安排调迁亦不代表院舍生活得以改善。

社总发声明支持社署今次决定,认为应立即转介警方调查“六宗院友离奇死亡事故”,一旦证实发生上述事故,必须果断执法,以使其他院舍不会重蹈覆辙。声明显示,现时法例没规定院长及主要管理人员资格,亦无禁止雇用犯性罪行人士作为院舍职员的规定,社总认为在未完全可以修例的前提下,社署应将有关要求纳入《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内,而近年私营残疾院舍接连发生事故,促劳福局及社署立即启动院舍条例修订工作。

图为涉事院舍“康桥之家”门口。(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