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工人首日开工堕海亡 中国港湾判罚4万

撰文: 林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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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港湾代表彭小姐到法院听取判决,对记者的提问一概不回答,快步匆匆离去。(梁鹏威摄)

两年前一名港珠澳大桥工人意外堕海死亡,中国港湾等3间工程承建商,因违反多项《商船(本地船只)条例》和《船舶及港口管制(工程)规例》,今日在荃湾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罚款4,000至4.2万元。工会指罚则太轻,难以警剔承建商留意安全,“难道4万元可以买起一条人命吗?”

3名被告早前不认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第一被告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使用没有足够安排固定和牢固以确保安全的起重装置”、“在危险情况下进行工程”、“进行货物处理的人没有证明书”等控罪,被判罪名成立,合共罚款4万元。第二被告香港航通有限公司因以上控罪,加上“没有在船上备存起重装置及起重工具登记册”,合共罚款4.2万元。而第三被告伟展工程有限公司因“进行货物处理的人没有证明书”被罚款4,000元。

应讯期间,香港航通有限公司的代表在庭上昏昏欲睡,几次失平衡倾斜身体;代表中国港湾的大律师求情时表示,中国港湾已进行检讨,并从事件中汲取教训,受到特委裁判官质疑:“第一被告在处理传票时全无悔意,如何检讨?”

周联侨指,前运输及房屋局长郑汝桦曾亲自写信承诺,兴建港珠澳大桥时会重视工人的安全。(陈焯辉摄)

香港建造业总工会理事长周联侨说:“当然罚得太少,难道4万元可以买起一条人命吗?”他表示罚额太低,不能警剔承建商注意安全,承建商只会把罚款当作成本,未会更重视工人的安全。《香港01》向中国港湾工程有限公司查询,不过未有回复。

港珠澳大桥至今已造成6死129伤,其中一人就是工人陈汉富。(陈焯辉摄)

58岁工人陈汉富,2014年11月尾受聘于伟展工程有限公司,12月12日首日开工,在港珠澳大桥人工岛上担任挖泥机手。目击者泥头车司机欧先生作供时称,当时挖泥机在松散的泥土上左摇右摆,挖泥爪已伸出海面并倾斜超过60度,而挖泥机的位置已高于船边的围栏,最终陈汉富连同挖泥机堕海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