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消息指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叶巧琦忧虑不保留陪审制度
人大常委会周日(28日)起一连三日开会,议程包括审议“港版国安法”。有消息指,最高刑罚或可至判处终身监禁,比澳门同类罪行最高刑期25年更重。大律师公会副主席叶巧琦今早(29日)在商业电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上表示,本港可判囚终身监禁的罪行如强奸、严重伤害他人身体、谋杀等,是基于社会大致上已有共识及认同属严重罪行,惟国安法条文及罪行定义至今仍未公布,难以评论是否合理。她关注,《基本法》第86条列明设陪审制度,过往严重控罪“差唔多必定要有陪审团。 ”惟有消息提到涉及国安法的案件不设陪审团,情况令人忧虑。
本港终身监禁罪行经社会共识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一周前曾引述透露最高刑期是十年,现消息指会提升至终身监禁。被问到有关刑罚是否与本港法律系统衔接到,叶巧琦指出,本港最高刑罚至终身监禁的罪行有如强奸、严重伤害他人身体、谋杀等,都是经过社会共识及大致上认同须就该些罪行设该水平刑期,惟现时国安法条文细节及罪行定义至今仍未明。
不设追溯期惟可证“持续犯罪”
另外,有消息透露,法例将不设追溯期,但将来在执法时,会考虑相关人士过去的行为,作为检控的证据。大律师公会副主席叶巧琦分析表示,在刑事法上所谓“持续犯罪”,需要证明是有进行式的正在经营及维持的行为,如法例通过,可以援引指过去某年某日已经开始了有关行为,理论上有机会成为佐证,但仍要视乎罪行的定义,“有机会系中咖。”
过往严重控罪均设陪审团
就有建制派指国安法下游行中挥动港独旗或英国、美国旗都属违法的讲法,叶巧琦认为,条文仍未公开细节,但香港向来有言论自由,以往无联想过原来这些言论都会被视为涉及国家安全。她亦关注,《基本法》第86条列明设陪审制度,过往严重控罪“差唔多必定要有陪审团。 ”属《基本法》保障范围,惟消息提到国安法不设陪审团的设计令人忧虑。
张达明关注香港法庭是否能全权审理
法律学者张达明在同一个节目上表示,国安法对本港法律的影响是“颠覆性修改”,参考内地过往案例,代表性是维权律师被捕,推动全民修宪已会被视为颠覆政权安全。张达明指出,内地实施国安法,是而是由国安机关确认罪行、是否恐怖组织,界定何为“勾结”等,“法庭无权过问。”
张达明认为,当年《基本法》同样属全国性法律,但过程透明及经由港人充分咨询,惟现时国安法是用于惩罚港人,却未有公开透明。他关注国安机构在香港的管辖权,有无人权保障,香港法庭是否有权全权审理相关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