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公共医疗医生协会马仲仪:医护宣誓或和专业有冲突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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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连三日开会,议程包括审议“港区国安法”草案,各界预料草案在会议闭幕时通过。日前公布的草案《说明》列明,公职人员任职时,需宣誓表明效忠特区及拥护《基本法》。有意见指出,公职人员除了是公务员,医管局人员亦可能包括在内。公共医疗医生协会会长马仲仪接受电台访问时说,医管局人员曾被指不是公职人员。她又质疑从事公共卫生的医护人员没有必要宣誓,担心和医护专业有冲突。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连三日开会,议程包括审议“港区国安法”草案,各界预料草案在会议闭幕时通过。日前公布的草案《说明》列明,公职人员任职时,需宣誓表明效忠特区及拥护《基本法》。有意见指出,公职人员除了是公务员,医管局人员亦可能包括在内。

公共医疗医生协会会长马仲仪接受电台访问时认为,公职人员应是指具决策性的公职人员或官员,虽然医管局受政府拨款,但她引述多年前,时任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拒绝医管局人员加薪诉求时指,他们不是公职人员;马仲仪有表示他们没有公务员福利,不是按照公务员加减薪酬,质疑为何现在倒指他们是公职人员。

对于草案《说明》列明,公职人员任职时,需宣誓表明效忠特区及拥护《基本法》。马仲仪表示作为医生,要遵守其道德规范,成为医生时必须对专业和病人宣誓。她质疑要额外对政权宣誓,一旦医治异见者或遭要求透露异见者个人资料,或和医护专业有冲突。她又质疑从事公共卫生的医护人员没有必要效忠特区及拥护《基本法》,他们不涉及政府决策性的工作,认为对医护人员严厉是没有需要。

马仲仪质疑要额外对政权宣誓,一旦医治异见者或遭要求透露异见者个人资料,或和医护专业有冲突。(资料图片/罗君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