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章萍称在兴德学校内受伤 指校董会等疏忽求赔偿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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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入“影子学生”丑闻的屯门兴德学校前校长陈章萍,昨(24日)入禀控告学校校董会,指校董会疏忽、违反雇佣合约条款等,令她在校内受伤,因而蒙受损失,于是入禀兴讼索偿,惟入禀状未有透露金额。

原告为陈章萍,被告为兴德学校法团校董会。入禀状指,原告因被告的疏忽、违反雇佣合约的条款、《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及《占用人法律责任条例》中的法定责任,而令她于2017年6月26日在校内受伤、蒙受损失等,因此兴讼索偿。

案件编号:HCPI25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