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德学校】前校长陈章萍被指用假文书 官指可疑但维持脱罪裁决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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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兴德学校聘用遭注销教师资格的男子张锦辉(又名张钟谦),时任校长陈章萍涉嫌向调查的教育局职员呈交虚假的面试记录,早前被控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受审后脱罪。控方早前于屯门法院覆核聆讯,水佳丽裁判官今(24日)指被告有可疑,惟控方未能证明陈意图以该文件阻碍教育局调查,遂维持原判,并批准辩方获取讼费。

被告陈章萍(46岁),否认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罪,指她于2017年5月24日,明知一份日期为2016年7月16日求职者面试记录表格属虚假,仍向教育局呈交该份虚假文书,意图诱使时任屯门区高级教育行政主任郑国仁接受该文书, 以至对他或他人不利。

认为控方未能证明陈的意图

水官裁决时指,就教育局职员到校调查时曾否问及面试情况,两位教育局证人的说法有所出入。此外,法庭不肯定陈会否料到职员会问及面试记录表。水官又谓,陈或以为交表后,聘用张锦辉一事便告一段落,而该阶段她未需为事件负上个人后果。虽然被告可疑,但由于控方未能证明陈使用该文件的意图是令涉案的教育局职员或他人蒙受不利,水官驳回控方的覆核聆讯。

案件编号:TMCC238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