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罢|历家庭巨变自修生踢中防暴警 官准感化吁不要再令母担心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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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不幸患上脑瘤的应届DSE自修生于去年11月三罢“黎明行动”当日,在将军澳伸脚踢中一名追截示威者的防暴警警长。他早前承认袭警,辩方今(23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引述感化报告指,被告年幼时经历家庭变化,因不成熟而犯案,重犯机会低。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同意报告正面,考虑到被告有悔意,警长亦未有受伤,遂判处感化令12个月,并寄语被告不要再令母亲担心。

被告龚逸勤(18岁)承认于去年11月11日在将军澳唐德街近唐俊街袭击警长58151。

感化官形容有目标有反省

辩方今引述报告指被告年幼时经历家庭变化,尤其升上高中后需努力兼顾学业及照顾家人的责任,无人可以依靠。被告因不成熟而犯案,并且不懂处理危机。感化官形容他有目标及有反省,重犯机会低。辩方希望法庭基于被告的年纪及过往表现,判处感化12 个月。

被告龚逸勤(18岁)在支持者组成的伞阵下离开。(林乐儿摄)

母赞孝顺从没自怨自艾

辩方早前求情时,透露被告父亲生意失败卖楼,前年病逝,被告大受打击,未能在公开试取得佳绩,又要照顾患脑瘤的母亲以及患自闭症的胞弟,后来外公又因癌症及肺积水入院。他去年虽然考到大学,但未能考到心仪学系,故今年自修重考,同时任职文员,帮补家计。当日被告正在上班途中,一时冲动犯案。其母在求情信赞他顾家孝顺,家庭经历巨变也没自怨自艾。

案件编号:KTCC198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