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管工携鎅刀铁钉被控 官指亦属地盘常用工具 裁罪脱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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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地盘管工于去年11月市民发起“三罢”期间,在铜锣湾前往乘车途中被警方截查,并被搜出鎅刀、铁钉、凿等,同时亦有黑色衣物及俗称“猪嘴”的防毒面罩等。他否认一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案件今(22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被告辩称物品是工作之用。裁判官林希维认为警员证供可信,惟该些物品也确是地盘常见的工具,且警方当场搜出被告的工作证,认为被告说法也可成立,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并获讼费。

被告徐炜榤(22岁)被控于去年11月12日,在铜锣湾骆克道至景隆街交界,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把鎅刀、九块刀片、两盒铁钉和两把凿,并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

警员觉被告急步走眼神回避

警员作证时称,当晚在港岛区巡逻时,得悉有人在铜锣湾崇光百货门外堵路及破坏。晚上约9时许,见有数十名“街坊装”人士四散,他们在骆克道与景隆街交界时,见部份“街坊装”人士迎面跑来,其后放慢脚步,见被告身形高大并有背包,见被告急步离开并有回避眼神之嫌,认为他刑迹可疑,遂把被告截停调查。

指猪嘴护目镜在地盘容易被偷

被告自辩时却指,他家住南区,当天想在铜锣湾乘巴士回家,见有警察清路障,以为轩尼诗道封路,遂行入内街,却被警员截查。他指被搜出的物品均是工作会用到的工具,他带备了猪嘴及护目镜,因这些物品较昂贵,放在地盘容易被偷,他亦曾有被人偷走这些用品的经验,故常把这些用具带备在身。

有机会是工作用具

林官在裁决时指,拘捕警员的作供清晰,盘问下未有动摇,法庭会接纳其供词。惟被告自辩解释涉案物品是作工作之用,此说法也并非完全不可能。林官指出,该些物品是地盘常见的工具,且警方当场搜出被告工作证。至于被告携带俗称“猪咀”的防毒面罩、护目镜,以及黑色衣物,虽然可能与示威有关,但也有机会是工作用具,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件编号:ESCC255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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