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六四煽惑他人维园集会被控 壹传媒公告:无重大不利影响
撰文: 劳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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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0282)根据上市规则,今日(19日)发公告,指集团主席黎智英,因违反《公安条例》,涉“非法煽动他人于2020年6月4日参加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的公众聚会”,今日收到传票,将于7月1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
壹传媒公告指,近期对黎智英的指控,与集团无关,董事会相信这些指控不会对集团的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将会在适当的时候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另行刊发公告。
今年六四31周年,支联会申请在维园举行集会,但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壹传媒主席黎智英及其他民主派人士,有呼吁其他人到维园悼念六四。当日傍晚,黎智英与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等人,在维园外举起烛光,之后李卓人等人进入已被康文署封闭的维园足球场,但黎智英并无跟随。不过黎智英、支联会的李卓人、何俊仁、蔡耀昌,之后被警方拘捕,指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