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四女生藏汽油弹原料 官重申法庭不论政治黄蓝 判感化1年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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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四女生去年10月1日前夕在天水围区贴文宣时,被搜出有汽油弹原料,被控管有适合并拟作法用途工具,她早前认罪,案件今(19日)在屯门法院判刑,裁判官水佳丽称理解近日社会运动对青少年构成冲击,强调法庭不讨论政治黄蓝,每一项决定亦不涉及政治,她亦察觉社会上充满不尊重别人,以立场先行的风气,考虑到少女初犯,学业成绩理想,判她接受感化1年。
女被告被捕时仍15岁,现已年满16岁,但案件仍在少年法庭处理。裁判官指被告案发时张贴的文宣,对当事人极不尊重,希望她能够将心比己,又提醒被告即使只是“贪得意”而管有一个完整的汽油弹,她的人生亦会从此改写,又指今次是被告最后一次踏足少年法庭,以后她无论干犯何事,都会在成人庭处理,且法庭对这类案件,绝不轻判,又著被告若再参与任何社会运动,须与父母商量。
被告控罪于去年9月30日,在天水围天华路管有一个内含乙醇的玻璃樽、一樽消毒药水、一罐白电油、一些白色粉末、一些锡纸及毛巾等物品。被告于当晚约11时许,与其他人在天水围一带聚集,警方作搜查时,发现她身上有上列物品。
案件编号:TMCC70001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