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被起底|首宗违禁令Facbook贴警员资料 女网民被判缓刑
高等法院早前批出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没有同意下披露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一名39岁自由工作者于个人Facbook帐户贴出警员及其家人的资料,并写上“血债血偿”及“黑警”。她因而被控藐视法庭,为首宗违反起底禁令的案件。该名自由工作者今(17日)于高等法院承认责任,被判监28日,缓刑1年,兼付3万元讼费。法官最后提醒,若有任何人再继续违反禁制令,并被带上法庭,或会被判处即时监禁。
本案申请人为律政司司长,答辩人为39岁平面及珠宝设计自由工作者陈蔼柔。
答辩人一方称 受周梓乐堕楼事件影响才犯案
代表律政司的大状何卓衡指,“起底”或会导致公众妨扰的行为,且会引致严重的社会后果,望法庭施予监禁式刑罚,亦要求答辩人支付惩罚性讼费35.8万元。
代表答辩人的资深大状彭耀鸿则指,律政司作为检控方,不应要求法庭施予监禁式刑罚。他替答辩人求情时指,答辩人向警方坦白一切,更应警方要求开启自己的电脑及交出密码,及后也主动删去有关帖文,更删除了自己的社交媒体帐户。彭耀鸿又指,事发时答辩人的情绪受科大生周梓乐堕楼事件影响,才会犯下本案,而她当时未留意到有关禁制令的报道。
法官透露涉案警员要入住安全屋 妻子怕被认出而失眠
法官又指,涉案警员知道自己被“起底”时,本正与家人外游,惟因事件而延迟回港,返港后更要入住安全屋,及后他亦担心自己的资料会被非法挪用作申请贷款、叫外卖等。涉案警员及其妻子后来也收到滋扰电话,对方在电话内用粗口咒骂他们,他们因而受到情绪困扰,妻子更因怕在街上被认出而失眠。涉案警员曾被一名售货员员认出,对方即当面骂他“黑警死全家”。
法官认为警员及其家人在事件中受到伤害,而法庭须向公众传达要遵守法庭命令的讯息,虽然公众有权批评公职人员,但他们却不应受到滋扰,法官又指行使权利与自由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被针对目标或无法公开表达意见
此外,法官称公众很容易可以在网上发帖文,但随之而来的影响却很深远,而由于资讯很容易在网上快速传播,令起底后果更为严重,本案正正显示网上行为会在现实世界引起实际伤害、滋扰。再者,法官认为起底令部分被针对的目标,无法公开及诚实表达自己意见,构成“寒蝉效应”。
考虑到答辩人的求情、承认责任等因素,法官决定判以缓刑,亦只需她付3万元讼费。法官最后提醒,若有任何人再继续违反禁制令,并被带上法庭,此后必定不会如答辩人那般幸运,而或会被判处即时监禁。
案件编号:HCMP 24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