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至今逾3200警员及家属被“起底” 警再拘一男子
反修例风波持续至今,不少警员都被网民“起底”,过去数月已有多人涉上载警员资料上网被捕。警方日前再拘捕一名男子,涉嫌在去年11月将一名警员资料上载社交网站平台,而自去年6月至今,已有逾3,200名警员及家属的个人资料被披露。
警方表示,去年11月11日,有人将一名警务人员的个人资料上载至社交网站平台。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探员经过深入调查,于本月9日在马鞍山区拘捕一名32岁姓王本地男子,涉嫌“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他已获准保释侯查,须于一月下旬向警方报到。警方批评,自去年6月至今,有人恶意泄露超过3,200名警务人员及家属的个人资料,企图打击执法效能,行为卑劣,警方又指出,互联网世界并非一个无法可依的虚拟世界,躲在屏幕背后犯法,同样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高院上月修订禁令 涵盖特务警察
因应警务人员及家属被“起底”,律政司及警务处处长已入禀高等法院,禁止任何人非法披露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当中包括住址、社交媒体帐号及照片等,高等法院为此批出临时禁制令。上月中,高院修订禁令,将其保护范围扩展到特务警察,该批特务警察即由其他纪律部队抽调组成的成员,有关禁制令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作出以下行为:
(a) 在没有相关人士的同意下及同时有意图或相当可能会恐吓、骚扰、威胁或烦扰相关人士的情况下使用、发布、传达或披露给他人属于警务人员、特务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员(即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他们的姓名、职位、住宅地址、办公地址、学校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香港身份证号码或其他任何官方身份证明文件的号码、Facebook帐户ID、Instagram帐户ID、车牌号码和警务人员、特务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员的任何照片。
(b) 恐吓、骚扰、威胁或烦扰任何警务人员、特务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员。
(c) 协助、造成、怂使、促致、唆使、煽动、协助、教唆或授权他人从事上述任何行为或参与上述任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