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小学教师被截查袭警 官判罪成 质疑心智是否适合教书

撰文: 郭颢添
出版:更新:

去年11月有网民发起“黎明行动”,一名小学教师被指清晨驾车慢驶,遭交通警截查时,疑用膝撞警员腹部,被控袭警罪。教师反指警员以揸下体、挖眼、磨面等方式对待他,否认曾袭警指控。案件早前经审讯后,今(12日)在粉岭法院裁决,裁判官信纳警员证供,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又关注被告的心智及人格是否有障碍,质疑被告的心智是否适合当教师,故将被告还押小榄精神治疗中心,并索取精神科报告,又明言考虑判监,押后至7月24日判刑。

被告杨博文,29岁,教师,被控于去年11月11日,在上水扫管埔路回旋处袭击警长钟宏业。

警员求搜车时被告表现愤怒

钟早前供称,当日早上6时半左右,见被告驾车以时速约10公里速度在回旋处慢行,并逗留约2分钟后离开,之后又折返,其行为令交通阻塞,遂上前截查,并要求搜车,惟被告却表现愤怒并欲离开,警员遂想拉住被告双手,被告举起脚,其膝撞到钟的腹部,现场警最后把被告制服及扣上手铐。

被告杨博文在粉岭法院被裁定袭警罪成。(资料图片)

辩方投诉被告被捕后伤痕累累

辩方却指被告被捕后伤痕累累,又指被告曾遭警员扯头发、脸压在地上磨擦、揸被告下体,及挖眼等暴力对待,作供警员均否认其事。

裁判官接纳警员供词,裁定被告袭警罪成,又指被告作供时,直呼警员编号,又声称不知当天有“和你塞”等运动,直言不信被告没有仇警,更关注被告的心智是否可以教书,故先为被告索取报告后才判刑,又明言会考虑判监。

案件编号:FLCC 5275/2019